考试辅导—建筑工地工伤诈骗的应对及预防(三)
来源:优易学  2011-11-2 12:47:31   【优易学:中国教育考试门户网】   资料下载   建筑书店
  三、如何预防工伤诈骗案件的发生
  
首先社会各界应引起高度重视,尤其是建筑工地,用工要规范,严把进人关。当工地急需招人时也不能掉以轻心,一定要检验三证,有条件的话去当地公安机关备案,调查一下该人有没有前科案底。对所有的务工人员做到人手签订一份《劳动合同》,在开工前为工地所有的务工人员缴纳工伤保险。这样一来可以在保证他人权益的同时也维护了自身的合法权益。
  一旦发生工伤事故,一定要在将伤员送往医院救治的同时,第一时间派专人在事发现场进行现场保护、调查取证、取得第一手资料。如果对方亲属纠集他人用打、砸、抢、威胁等手段导致工地无法正常施工运作时,及时向公安部门反映,寻求帮助。工地上出了工伤事故后,当伤者的家属出面寻求事情的解决方法时不能急于私了,而应依法向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报告,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作出是否属工伤的认定,医疗终结后,让伤者到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作伤残等级鉴定,只有有效的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才能确定赔偿数额,而打官司只是解决纠纷的一种途径,不是什么不光彩的事。要让医生特别留意伤者脊椎骨折等看不见的伤,因为旧伤拍X光片一样有伤痕,另外,“伤者”不愿意住院治疗而急于提出一次性赔偿时也要警惕,应通过正常途径进行赔偿。对一些可疑的工伤事故,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公安部门反映。
  其次,建筑用工单位要树立防骗意识,遇上此类靠自残骗钱的“工伤”事件,一定要依法定程序办事,对所有的工伤事故都要较真,骗子一般都是些心虚之辈,看到别人对他产生怀疑,不敢恋战也就立*考试大*马走人,这样也可以使骗子的诡计不能得逞。否则,损失的不仅仅只是几千几万元,更会给以后更大的犯罪活动提供机会。
  平时,用工单位要以预防为主,从源头上加强对务工人员的法制宣传,可以利用民工学校等载体,通过授课、学习等方式增强他们的法制意识,使其能够正确处理权利义务关系,分清对错。面对金钱诱惑,知道如何正确控制自己的行为,从思想源头上减少犯罪意识的萌发。即使在外界的诱惑下产生了犯罪的念头,也有足够的道德素质抑制犯罪意识的*考试大*进一步发展,防止犯罪的发生。
  笔者还认为,工地在招工时如有条件也可以派医疗人员当场对应聘者进行简单的体检,检查该人的四肢是否正常,身体是否有伤,这样可以使那些以旧疾充新伤的人在第一关就被淘汰。当然,用工单位加强管理力度,加强员工的安全操作规程意识也是必不可少的。
  最后,政法部门在加大对该类案件打击力度的同时,应采取新的有效对策,遏制此类案件的发生。

责任编辑:xiaoh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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