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辅导—DAB合同管理的重要内容(三)
来源:优易学  2011-10-29 11:29:39   【优易学:中国教育考试门户网】   资料下载   建筑书店
  案例3:DAB与多赢
  
ZTS项目工程是为70公里现有低等级公路加铺沥青混凝土面层。项目业主为东非某国工程部公路总局,资金来自一个欧盟国家政府赠款。项目采用国际公开招标,合同文本为FIDIC第四版的修订版,项目合同工期为24个月。
  项目开工以后遇到一系列困难。项目初期承包方进场缓慢,合同技术文件推荐使用的料场石料极硬,影响进度和成本。原设计下面层采用AC25,上面层采用 AC16.后由承包方提出、监理批准,施工中上下面层全部采用AC16,面层施工过程中进行了大量试拌、试铺,但质量一直未能达到规范要求和工程师满意,承包方与监理方关系对立。
  工程后期,欧洲监理认定项目路面工程全部不合格,目检认定表面不均匀,试验室确定孔隙率超标,欧洲监理和项目业主认定工期严重滞后是承包商责任,因此否决了承包方延长工期的申请。业主认为,项目工程初验的前提条件是承包商自费采取有效的补救措施或给予业主50万美元的质量赔偿金。此外,根据FIDIC合同条件第67条,向承包商扣以全额误期罚款(合同额的10%)&考试大/。而承包商则认为自己已经尽力,路面质量问题可能是由于各种不利环境因素,或是试验方法不完善造成的。承包商聘请专家组对项目工程进行了全面考察,经调查发现,该项目专用规范存在严重的不合常规的错误。然后,承包商根据调查结果编写了反诉文件,并根据合同条款,提出要求通过DAB裁决。同时专家组也了解到用于本项目的欧盟国家赠款中的一笔款项被不法分子窃取,主管本项目的政府部门和官员很可能会因为监管不力遭到降级或解职处分。
  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承包商据理力争,那么DAB的结果很可能对本项目监理单位一家国际知名咨询公司的声誉造成严重伤害,而业主方的政府官员无法摆脱资金盜窃案的牵连。
  基于以上背景,最终该项目合同双方通过友好协商,找到了一个能够令各方都满意的解决方案。
  这个案例的启示主要有下列几点:
  1、找到有力的反诉证据,建立起合同争端是解决项目合同危机的突破口。
  2、DAB或仲裁可以作为一种制造压力的名义,而不一定采取实质性的具体步骤或措施,这种名义压力是友好协商的主要推动力。
  3、解决争端的目的不在于惩罚对方,而在于保护自己并实现自己的预期目标。
  DAB的解散
  合同结束DAB即宣告解散,合同结束后的争端可直接通过国际仲裁解决。
  从表面看,DAB像是国际仲裁的序曲,但实际上DAB的主要作用之一是避免国际仲裁。在我们看来,国际仲裁是建筑法律师之间的较量,而DAB则是职业工程师之间的搏弈。在新版FIDIC合同条件下,我们应当重视运用DAB,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争取实现国际项目的多赢。

责任编辑:xiaoh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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