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管理—代建制是个好模式(二)
来源:优易学  2011-8-5 0:02:02   【优易学:中国教育考试门户网】   资料下载   建筑书店
  代建制模式及其作用
  
交通工程代建制模式一般采用“政府(交通部门)—政府所属投资公司—项目管理公司”的三级管理模式,通过这种模式实现政府投资职能、投资管理职能、项目管理职能的分离。从政府的职责看,包括项目决策、市场选择、监管、评估、市场管理与培育等几个方面。与原有的职能相比,政府对于项目决策中具有前瞻性战略性问题的介入比以前深,对于项目实施的管理比之前淡出,主要借助中介组织(项目管理公司完成)。投资公司作为业主具有投资主体的地位,主要任务是对项目投融资、还贷、设施经营进行全过程管理。项目管理公司根据政府或经政府授权的投资公司的委托,组织开展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勘察设计、项目管理、工程监理等工作。
  投资公司作为业主,在建立完善的项目业主负责制度基础上,发挥应有的经济功能,有利于取得较好效果。首先能明确业主承担的风险,强化业主和投资各方的自我约束意识,对控制工程概算、工程质量和建设进度起到积极的作用。其次业主不仅负责建设,而且要负责建成后的经营和还款,对项目的建设和运营能实现全寿命期管理。最后实现项目业主责任考核制度。受投资责任约束,使业主积极主动的进行招标和自主确定项目管理公司。
  项目管理公司根据政府或经政府授权的投资公司的委托,组织开展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勘察设计、项目管理、工程监理等工作。其单位性质是企业,其盈利模式是收取代理费、咨询费、从节约的投资中提成,其风险是承担相应的管理、咨询风险,不承担具体的工程风险。
  代建制与现行有关制度的关系
  
代建制改革是近年来政府机构改革、投资体制改革和行业管理体制改革的必然,是这几项改革的深化和发展。
  一是项目管理公司与政府有关部门的关系。从性质上讲,项目管理公司是企业,与政府有关部门不应存在任何隶属、人员和利益上的关系。在政府投资项目上,有关部门主要负责发展规划、政策制定和具体的代理范围和代理要求和市场培育,项目管理公司则通过学习、考核、资源重组申报取得有关专业项目的代建业务资质。
  二是项目管理公司与投资公司的关系。如果项目是以投资公司的名义进行,则两者关系是选择和被选择的关系。投资公司关注项目整体的投融资效率和效益,而项目管理公司则更专注于项目建设实施过程的效率和效益。
  三是项目管理公司与工程监理公司等其他中介组织的关系。最初对监理公司的定位是三控制、二管理和一协调,但监理单位在实际发展中走入了小胡同,没能很好地履行上述职能。因此,在一定程度上,代建制改革要完成监理改革未完成的任务,而且其范围要延伸至项目前期。在代建制实施过程中,项目管理公司与勘察设计单位及监理单位是委托与被委托的关系。
  四是代建制度与项目法人责任制的关系。在实现项目法人责任制的项目中,项目法人是法律意义上的建设单位。因此,在项目法人成立后,项目管理公司最终是代理项目法人实施工程建设管理。
  需要思考的问题
  1、有关代建制规章制度的完善。政府投资项目的管理方式、机构设置、运作规则等需要相应的规章制度来对应落实和约束,政府有关部门应尽快出台有关代建制的法规政策,对政府投资项目的监管、代建市场的培育、准入,代建制的标准合同文本等做出规定,以更好地推动代建制的实施。
  2、完善交通工程市场的代建机制。首先要逐步推广交通项目代建制,在部分工程中先试点再推广。其次要加强代建机构的培育,逐步建立代建制的门槛,促使项目管理人才素质的提高,鼓励中介服务机构如咨询公司、监理公司、项目管理公司等采用合并、联营等方式拓宽业务范围来适应代建制的要求。政府部门要建立代建机构的信息库,在选择代建机构时要侧重对企业专业人员素质、项目管理经验、企业信誉、项目履历的考察。
  3、合理的取费标准。类似当前工程监理公司等中介结构的问题,由于没有明确的收费下限和严格的执行标准,代建企业也面临着无序竞争的压力,使得企业通过降低项目的管理水平来降低成本。建议采用“项目投资总额*基本费率+节约投资*浮动费率”来有效保证项目的实施过程。

责任编辑:xiaoh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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