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扩建电厂设计规程(六)
来源:优易学  2011-12-25 18:12:25   【优易学:中国教育考试门户网】   资料下载   建筑书店

 

12.6.4 锅炉应设有下列保护:
1 锅炉给水系统应有下列热工保护:
1)汽包锅炉的汽包水位保护;
2)直流锅炉的给水流量过低保护。
2 锅炉蒸汽系统应有下列热工保护:
1)主蒸汽压力高(超压)保护;
2)再热蒸汽压力高(超压)保护;
3)再热蒸汽温度高喷水保护。
3 锅炉炉膛安全保护应包括下列功能: 
1)锅炉吹扫;
2)油系统检漏试验;
3)灭火保护;
4)炉膛压力保护。
4 在运行中锅炉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应发出总燃料跳闸指令,实现紧急停炉保护:
1)手动停炉指令;
2)全炉膛火焰丧失;
3)炉膛压力过高/过低;
4)汽包水位过高/过低;
5)全部送风机跳闸;
6)全部引风机跳闸;
7)煤粉燃烧器投运时,全部一次风机跳闸;
8)燃料全部中断;
9)总风量过低;
10)锅炉炉膛安全监控系统失电;
11)根据锅炉特点要求的其他停炉保护条件,如不允许干烧的再热器超温和强迫循环炉的全部炉水循环泵跳闸等。
12.6.5 汽轮机应设有下列保护:
1 在运行中汽轮发电机组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应实现紧急停机保护:
1)汽轮机超速;
2)凝汽器真空过低;
3)润滑油压力过低;
4)轴承振动大;
5)轴向位移大;
6)发电机冷却系统故障;
7)手动停机;
8)汽轮机数字电液控制系统失电;
9)汽轮机、发电机等制造厂提供的其他保护项目。
2 汽轮机还应有下列热工保护:
1)抽汽防逆流保护;
2)低压缸排汽防超温保护;
3)汽轮机防进水保护;
4)汽轮机真空低保护等。
12.6.6 发电厂的热力系统还应有下列热工保护:
1 除氧器水位和压力保护;
2 高、低压加热器水位保护;
3 汽轮机旁路系统的减温水压力低和出口温度高保护;
4 空冷机组的有关保护。
12.6.7 发电厂重要辅机(如给水泵、送风机、吸风机等)的热工保护应按发电厂热力系统和燃烧系统的运行要求,并参照辅机制造厂的技术要求进行设计。
12.7 热工开关量控制和联锁
12.7.1 开关量控制的功能应能满足机组启动、停止及正常运行工况的控制要求,并能实现机组在事故和异常工况下的控制操作,保证机组安全。开关量控制应完成以下功能:
1 实现主/辅机转机、阀门、挡板的顺序控制、控制操作及试验操作;
2 大型辅机与其相关的冷却系统、润滑系统、密封系统的联锁控制;
3 在发生局部设备故障跳闸时,联锁启动备用设备;
4 实现状态报警、联动及单台转机的保护。
12.7.2 对需要经常进行有规律性操作的辅助工艺系统,宜采用顺序控制。电厂的顺序控制系统应包括单元机组主、辅机的顺序控制系统和电厂辅助系统的顺序控制系统;机组的顺序控制应以子功能组为主,即实现一个辅助工艺系统内相关设备的顺序控制。
12.7.3 锅炉辅机应有下列联锁项目:
1 锅炉的吸风机、回转式空气预热器和送风机在启停及事故跳闸时的顺序联锁;
2 锅炉的吸风机、回转式空气预热器和送风机之间的跳闸顺序及三者与烟、风道中有关挡板的启闭联锁;
3 送风机全部停运时,燃烧系统和制粉系统停止运行的联锁;
4 制粉系统中给煤机、磨煤机、一次风机或排粉机的启停及事故跳闸时的顺序联锁;
5 排粉机送粉系统的排粉机与给粉机之间的联锁;
6 烟气再循环风机启停与出口风门和冷风门的联锁;
7 大型辅机与其润滑油系统、冷却和密封系统的联锁,以及这些系统中工作泵事故跳闸时备用泵的自启动联锁。
12.7.4 汽轮机辅机应有下列联锁:
1 润滑油系统中的交流润滑油泵、直流润滑油泵、顶轴油泵和盘车装置与润滑油压之间的联锁;
2 给水泵、凝结水泵、凝结水升压泵、真空泵、循环水泵、疏水泵以及其他各类水泵与其相应系统的压力之间的联锁;
3 工作泵事故跳闸时备用泵自启动的联锁;
4 各类泵与其进出口电动阀门间的联锁。

12.7.5 当机组顺序控制功能不纳入分散控制系统时,其功能应采用可编程控制器实现。可编程控制器应与分散控制系统有通信接口。辅助工艺系统的开关量控制可由可编程控制器实现。
12.7.6 顺序控制设计应遵守保护、联锁操作优先的原则。在顺序控制过程中出现保护、联锁指令时,应将控制进程中断,并使工艺系统按照保护、联锁指令执行。
顺序控制在自动运行期间发生任何故障或运行人员中断时,应使正在进行的程序中断,并使工艺系统处于安全状态。
顺序控制系统应有防误操作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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