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混合料组成设计
1、原材料的试验
(1)从各种不同规格的料堆中取有代表性的材料分别按《公路工程水泥及水泥混凝土试验规程》(JTGE30—2005)和《公路工程集料试验规程》(JTG E42—2005)进行下列试验:含水量;颗粒分析;相对密度;压碎值;有机质和硫酸盐含量(必要时做)。
(2)水泥的强度和凝结时间
2、强度要求
(1)设计底基层水泥剂量5%,保湿养生6d、浸水24h后强度≥1.5Mpa.
(2)设计基层水泥剂量6%,保湿养生6d、浸水24h后强度≥2.5Mpa.
3、施工单位应按工程施工计划提前进行底基层和基层的混合料组成设计。
(1)按以上要求进行各种材料的试验,并要求所使用的材料质量必须合格。
(2)按4.5%、5.0%和5.5%的水泥剂量配制底基层的试验混合料,按5.5%、6.0%和6.5%的水泥剂量配制基层的试验混合料。
(3)底基层和基层平行试验的最少试件数量应按9个以上进行控制:如试件数量为9个,其试验结果的偏差系数大于15%,或试件数量为13个,其试验结果的偏差系数大于20%时,应重做试验,并找出原因,加以解决。
(4)试验结果的平均抗压强度R应符合公式要求:
R≥Rd/(1-ZaCv)
式中:Rd-设计抗压强度,底基层和基层分别为
1.5Mpa 和2.5Mpa;
Cv-试验结果的偏差系数(以小数计);
Za=1.282.
(5)提出符合要求的混合料施工组成设计试验报告及试验材料上报监理办。
4、监理办复核试验
监理办对施工单位所上报的基层和底基层混合料组成设计,应按试验规程要求的步骤进行混合料的组成设计复核试验,以肯定、否定或调整施工单位所报组成设计的参数或指标。对不符合要求的组成设计应明确重新配制,再上报批准,正确的组成设计应书面予以认可。
5、要求
混合料组成设计中的材料取样和试验工作要在驻地监理工程师的监督下进行。
(四)对施工机械的要求
1、水泥稳定砂砾采用有自动剂量控制系统的专用集中厂拌机械拌制,在料斗上方应安装限制超粒径大料进入的筛子。要求拌和机的产量>400T/h,各项技术性能必须有保证。
2、施工段应配备摊铺机、二轮压路机(6-8T)、振动压路机(2台、吨位适合)或胶轮压路机、自动洒水车(两台以上)等。
3、各施工段的机械设备应配套,机械性能不良及陈旧的机械设备不准进入施工现场。
4、特别要求配备满足需要的发电机组。
(五)对下承层的质量要求
1、完工后的路基及垫层,在施工单位完成项目的自检工作、监理办完成项目的质量检验工作、指挥部完成项目的验收工作、省质监站完成项目的质量评定工作后方可进行底基层施工;完工后的底基层,在施工单位完成项目的自检工作及监理办完成项目的质量检验工作后方可安排基层的施工。
2、施工单位对已经验收合格的路基、垫层和底基层应加强管理,随时处理出现的各种缺陷,使其保持完好无损。
3、在底基层施工前,应对路基、垫层进行观测检查;在基层施工前,应对底基层进行检查。
(六)施工测量放样
1、在路基、垫层和底基层上恢复中线。直线段每20m设一桩,平曲线段每10m设一桩,在两侧路肩边缘设指示桩。约每200m设临时水准点一个。
2、进行水平测量。在两侧指示桩上用明显标记标出基层的设计高。
3、放样工作要经驻地监理人员验收签认。
(七)路肩(包括包边土)施工
1、质量要求
(1)线型:肩线直顺、曲线圆滑。
(2)宽度:底基层顶面宽1.45m、底面宽1.62 m;基层顶面宽1.18m,底面宽1.45m(以上包括40cm包边土)。
(3)厚度:压实18cm.
(4)横坡:向外2.5%.
(5)压实度:≥95%(施工车辆行驶不弹软)。
(6)平整度:表面平整、密实、无浮土、不积水,3m直尺检查缝隙小于20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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