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土地估价师《土地管理基础知识》课堂笔记(三)
来源:优易学  2011-12-27 12:24:01   【优易学:中国教育考试门户网】   资料下载   建筑书店

 

  (4) 土地估价师资格考试制度。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五十八条规定:“国家实行房地产价格评估人员资格认证制度。”《土地估价师资格考试办法》;自2006年度起全国土地估价师资格考试原则上每年举行一次,报考人员自由选择报考科目的种类和数目,考试合格成绩在连续3个考试年度内滚动有效,全部考试科目合格者,获得国土资源部统一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估价师资格证书》,取得土地估价师资格。
  (5) 土地估价师继续教育制度。
  《土地估价师继续教育暂行规定》(国土资发[2001]170号)规定,接受继续教育是土地估价师的权利和义务,土地估价师必须按本规定接受继续教育。中国土地估价师协会在国土资源部业务主管部门的指导下,具体负责土地估价师继续教育的组织实施工作。继续教育内容要具有针对性、实用性和先进性,主要包括:①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②土地估价准则及操作规程;③土地估价新理论、新技术、新方法;④土地估价实务;⑤国外不动产估价技术及发展动态;⑥与土地估价相关的专业知识。继续教育坚持理论联系实际、按需施教、讲究实效的原则采用多种形式进行。土地估价师必须参加以下经认可的继续教育活动:参加各种专业培训班、研讨班(会)以及专题讲座;参加大专院校专业课程进修;出国进行专业考察、业务培训、参加国际性专业会议;承担土地估价方面的研究项目、公开出版专业著作或发表专业论文等其他经认可的继续教育形式。土地估价师换证前必须按规定接受一次专门业务的继续教育培训。土地估价师接受继续教育时间五年累计不得少于100学时。继续教育工作的考核,为保证土地估价师继续教育质量,中国土地估价师协会应对各地、各单位组织的土地估价师继续教育工作进行检查、考核,检查、考核情况应及时报国土资源部业务主管部门备案。土地估价师继续教育实行登记制度。凡参加了经认可的土地估价师继续教育形式的土地估价师,其接受继续教育的情况应及时在《土地估价师继续教育培训证书》上登记。《土地估价师继续教育培训证书》由国土资源部统一组织印制、核发。土地估价师在规定期限内未达到规定的继续教育学时的,国土资源部注销其土地估价师资格,不再换发《土地估价师资格证书》。
  2、土地评估机构和从业人员的执业情况监管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五十六、五十七条对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提出了具体要求,在法律上明确了实行土地估价机构资质评级制度。
  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对土地估价机构的管理,应采取间接管理为主,通过定期对土地估价机构从业水平、估价质量、信誉水平等方面的评价,评定出机构的信誉等级,并定期公布,促使从业的土地估价机构和估价人员加强自律,提高业务水平,树立和维护自己的信誉。
  3、土地估价师资格考试与认证
  土地估价工作应由熟悉估价理论和方法又了解当地地价水平及影响地价因素的专门人员进行。为了保证土地估价成果的准确性,同时吸收社会各行各业,有关部门和单位参与土地估价工作,要由国土资源部门会同有关部门进行土地估价人员的资格认证,提高从业人员水平。《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五十八条规定:“国家实行房地产价格评估人员资格认证制度。”国土资源部《关于组织2006年度全国土地估价师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国土资源厅发[2006]129号)中明确:自2006年度起全国土地估价师资格考试原则上每年举行一次,报考人员自由选择报考科目的种类和数目,考试合格成绩在连续3个考试年度内滚动有效,全部考试科目合格者,获得国土资源部统一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估价师资格证书》,取得土地估价师资格。2006年以后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估价师资格证书》的土地估价师,需要通过实践考核,进行执业登记后方能在土地估价报告上签字,承担法律责任。2006年9月印发了《土地估价师资格考试办法》。
  4、指导和监督土地估价行业协会工作
  土地估价行业协会要切实改进对土地评估机构及执业人员自律性管理,拟定并组织实施评估执业准则和职业道德准则,加强各项自律性管理制度的建设,组织开展对评估机构和执业人员执业质量的监督检查,大力推动评估行业诚信建设,建立完善有效的行业自律性管理约束机制,对违反评估执业准则和职业道德准则的机构和人员进行处罚。
  例题:《关于对土地价格评估机构进行登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1995]国土[籍]字第10号)规定,申请设立土地价格评估机构,有()名以上土地估价师和()万元以上注册资金的土地价格评估机构,可在其住所所在地市、县范围内从事土地估价工作。
  A.15
  B.210
  C.420
  D.750
  答案:B
  解析:《关于对土地价格评估机构进行登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1995]国土[籍]字第10号)规定:①申请设立土地价格评估机构,除具备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具有与其经营范围相适应的注册资金和专业人员。有二名以上土地估价师和10万元以上注册资金的土地价格评估机构,可在其住所所在地市、县范围内从事土地估价工作。
  (七)我国土地价格管理发展历程(了解)
  从土地使用制度改革至今近20年来,我国地价管理从无到有,在法制、机制和制度建设方面已取得了重大进展:
  1、建立起了以市场机制形成土地价格的制度体系
  国土资源部门围绕地价管理的法制、机制和制度建设,先后从土地取得、土地供应、有偿使用、土地转让、土地资产处置以及市场调控等方面制定了一系列规章制度,为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形成土地价格创造了市场环境。在土地供应方面,颁布了《划拨用地目录》,明确了有偿和划拨供地的范围,促进了土地利用方式的转变;在土地价格形成机制方面,颁布了《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和《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建立起了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出让通过招标拍卖挂牌等竞争方式形成价格的机制,规范协议出让行为。在完善土地有偿使用方式方面,制定了《规范国有土地租赁若干意见》,下发了《关于加强土地资产管理促进国有企业改革与发展的若干意见》,对国有土地租赁、国家以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入股)、授权经营等有偿使用方式进行了规范;在土地市场交易行为的规范方面,下发了《关于建立土地有形市场促进土地使用权规范交易的通知》,部署了土地市场的治理整顿,有效抑制了违规交易行为;在地价确定和监控方面,建立专业评估、集体决策和结果公开的工作制度。
  2、形成了一整套适合我国国情的土地估价的理论、方法和技术标准
  为合理确定土地出让价格,国家土地管理局于1993年6月颁布了《城镇土地估价规程》(试行),对城镇地价的评估工作进行了规范,自此,基准地价的评估工作在全国迅速开展起来。2003年以来,国家还制定颁布了《城镇土地分等定级规程》和《城镇土地估价规程》两个国家标准和《农用地分等规程》、《农用地定级规程》和《农用地估价规程》三个行业标准。这些标准已成为土地估价与地价管理应遵循的技术规范。
  3、建立起了具有中国特色的、以基准地价、标定地价和协议出让最低价为核心的地价体系
  自1999年以来,国土资源部将直辖市、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以及非农人口在100万以上的大城市纳入了新一轮国土资源大调查土地价格调查的范围,在全国启动新一轮基准地价更新工作,并加大地价信息公开力度。目前,全国99%以上的城市、85%以上的县城和70%以上的建制镇已完成基准地价更新工作,初步建立起了城镇建设用地价格体系,大多数市、县已将各类地价结果向社会公布。同时,在25个省、自治区、直辖市部署开展丁农用地分等定级估价工作,初步建立起了农用地等、级、价体系。
  4、建立了城市地价动态监测体系
  2001年以来,在城市基准地价更新的基础上,建立了覆盖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省会城市以及长江三角洲、珠江三角洲、京津地区50个主要城市的,以标准宗地的标定地价为监测对象的城市地价动态监测体系。全面系统地对城市地价及相关信息进行动态监测、收集、整理和分析,及时把握土地市场地价动态变化,为领导机关决策提供科学依据,为市场投资提供服务。有关监测成果在宏观调控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5、造就了具有较高专业素质的土地估价队伍,土地估价行业
  目前,通过国家考试认证,取得土地估价师资格的人员共有27000余人,从事土地估价的机构近2000家。适应建立和完善市场经济体制和改革政府行政审批制度的要求,进行了土地评估机构与政府主管部门脱钩工作,取消国有企业改制土地估价结果确认制度,建立了土地估价报告备案制度,改革了土地估价人员和机构监督管理方式,从根本上解决了土地评估行业平等竞争和独立、客观、公正执业问题。目前,土地估价行业已成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运行不可或缺的中介行业,在国有企业改制、城镇基准地价评估确定、地价动态监测等工作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地价作为反映一个地区和城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土地供求状况的指标,是由市场决定的。土地市场发育和规范的程度,要以地价形成机制的状况来衡量。因此,下一步深化地价管理改革基本思路是,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和《国务院关于加强国有土地资产管理的通知》精神为指导,以落实严格的土地管理制度为前提,以建立反映土地资源稀缺约束条件的土地价格体系和管理制度为目标,进一步深化改革,从严从紧控制建设用地供应总量;大力推进土地市场建设,完善地价形成机制;加大土地供应调控力度,稳定土地价格;研究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的地价政策,发挥地价杠杆调节作用;建立健全土地市场动态监测制度,积极引导合理的土地需求;加强土地估价行业监管,提高服务质量。
  例题:《土地估价师继续教育暂行规定》(国土资发[2001]170号)规定,土地估价师接受继续教育时间五年累计不得少于()学时。
  A.30
  B.60
  C.80
  D.100
  答案:D
  解析:土地估价师接受继续教育时间五年累计不得少于100学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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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xiaoh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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