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实施精析:建设项目安全应急预案和事故处理
来源:优易学  2010-1-7 14:26:40   【优易学:中国教育考试门户网】   资料下载   建筑书店
 10.4建设项目安全应急预案和事故处理
  10.4.1(掌握)建设项目应急救援预案
  国务院突发公共事故总体应急预案包括:自然灾害类、事故灾害类、公共卫生事件类和社会安全事件类等四类;其中,事故灾害类包括了国家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等预案。
  建设项目应急预案(对于可能引发重大事故风险的环节或部位),包括应急计划、应急组织、应急设施和应急演习。
  10.4.2(掌握)建设项目安全事故处理
  (1)安全事故处理原则:“四不放过”:尽早发现,准确定性,快速处理,及时反馈
  1)事故原因不清楚不放过。
  2)事故责任者和员工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
  3)事故责任者没有处理不放过。
  4)没有制定防范措施不放过。
  (2)安全事故处理程序
  1)迅速抢救伤员并保护事故现场。
  2)组织调查组。事故调查组的组成如下:
  ①轻伤、重伤事故调查组,由企业负责人或其指定人员组织生产、技术、安全等部门及工会组成。
  ②伤亡事故调查&考试大&组,由企业主管部门会同企业所在地区的行政安全部门、公安部门、工会组成。
  ③重大死亡事故调查组,按照企业的隶属关系,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企业主管部门或国务院有关部门会同同级行政安全管理部门、公安部门、监察部门、工会组成。
  死亡和重大死亡事故调查组应邀请人民检察院参加,还可邀请有关专业技术人员参加。
  与发生事故有直接利害关系的人员不得参加调查组。
  3)现场勘察。包括现场笔录,现场拍照和现场绘图。
  4)分析事故原因。确定事故的直接责任者、间接责任者和主要责任者。
  5)制定预防措施。
  6)写出调查报告。经调查组全体人员签字后报批。
  7)事故的审理和结案。报告经有关机关审批后方可结案,做出处理结论。
  事故调查处理的文件记录应长期完整地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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