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2008年注册城市规划师考试8.11日-14日报名公布
来源:优易学  2011-8-5 1:00:14   【优易学:中国教育考试门户网】   资料下载   建筑书店

关于做好2008年度全国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市)人事局、规划局(规划建设局),市直有关单位:

  根据省人事厅、省建设厅《关于做好我省2008年度全国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湘人函[2008]61号)精神,为做好我市2008年度全国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类别、级别、专业及科目代码

  2008年全国注册城市规划师考试时间为11月29日至30日。考试类别、级别、专业及科目代码不变,并将依据新颁布的考试大纲实施。

  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设4个科目,其中《城市规划实务》科目采用计算机网络阅卷,考生须使用黑色墨水笔在专用的答题卡上作答;其余3科均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各科目试卷卷本可作草稿纸使用,考后收回,不再另发草稿纸。

  二、报名条件及获得执业资格证书条件

  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的报名条件及免试部分科目条件仍按原人事部、建设部《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发[1999]39号)、《关于印发<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人发[2002]20号)和原人事部、建设部办公厅《关于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的补充规定的通知》(人办发[2001]38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报考全部科目的人员,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成绩可滚动),可获得执业资格证书;免试部分科目的报考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获得执业资格证书。

  三、报名程序及要求

  2008年度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实行网上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缴费,现场审查资格的方式。

  1、报考人员须在2008年8月11日至14日(正常上班时间),登录长沙考试网(www.csks.gov.cn),进入“在线报名”平台,进行报名。报名前须仔细阅读报考条件,凡符合报考条件的报考人员需按有关要求在网上填写本人真实报考信息(续考人员必须准确填写档案号,否则以前的考试成绩将会无效),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数码电子照片(照片须采用JPG格式,大小为10-30KB,像素高宽为300×200左右)。

  2、8月11日至14日到网上银行缴费,缴费成功后,打印《资格考试登记表》,《资格考试登记表》必须由单位签署审核意见。

  3、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网上打印的《资格考试登记表》于8月12日至14日(正常上班时间)到省建设厅(报名期间省建设厅将派专人在省人事考试院报名大厅办公,地址:远大一路132号 长沙市军凯宾馆前栋3楼)进行审查汇总。

  4、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网上打印的《资格考试登记表》于8月14日(正常上班时间)到长沙市人事局专技处(市政府楼715室)进行资格审查确认后,将报名表交往长沙市考试指导中心(五一大道549号联合商厦11楼)。

  四、工作要求

  (一) 在组织报名时,必须严格掌握报考条件,认真核对报考人员的身份证件和职称证书,注意审核身份证的有效期限。对弄虚作假的,市职改办将依照国家人事部有关规定严肃查处。

  (二)各人事部门和有关单位要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认真做好参考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考试类别、级别、科目、学历和所学专业及代码等报考信息数据的审核工作(特别是要加强对过期身份证的审核)。

  五、考试收费标准

  根据省物价局湘价服[2001]220号、湘价费[2002]143号、湘价函[2004]4号及市物价局长价费函[2004]39号文件规定,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如下:

  (一)考务费每人每科45元,防伪准考证服务费每人25元,由人事部门收取(实行网上银行缴费)。

  (二)考试费为客观题考试(《城市规划原理》、《城市规划管理与法规》和《城市规划相关知识》三科)每人每科收取60元,主观题考试(《城市规划实务》一科)每人收取120元,由省城乡规划学会收取(现场收费)。

  按照考试与培训分开的原则,我市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的考务工作由市考试指导中心组织实施,在考生自愿的前提下,考前业务培训及考试辅导教材征订发行工作由业务主管部门组织进行。各人事部门和建设部门要加强领导,严密组织,协调配合,各负其责,确保考试工作的顺利进行。

责任编辑:xiaoh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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