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产生问题的原因分析
在城市更新和保护中出现这些问题,主要是因为我们在这种大规模的、急风暴雨般的城市更新和建设大潮的冲击下,从理论研究到人们的更新理念、价值观、审美观、建筑品位以及规划、更新方式、保护、利用及发展等都缺乏充分的准备和坚实的基础,也就是说理论、观念、法规、规划、管理都落后于实际,没有起到应有的引导、促进、制约作用,造成了许多的失误。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一些主要原因。
1、理论落后
我国在城市更新改造与保护的研究方面投入少、研究成果少,在城市更新与保护的理论研究上相对比较落后,缺乏—套完善的能指导实践的理论体系。
2、观念落后
城市更新和保护观念比较陈旧和落后,把城市更新简单地理解为拆旧的,建新的,且拆除得越彻底越好,在更新中重视硬件的更新,讲究规模,追求高、大、洋,缺乏有机的、自然的、历史的、连续的更新理念。而且保护的观念十分淡薄,普遍缺乏保护意识,在历史文脉、传统风貌、城市特色保护的认知程度上存在很大的差距。
3、方式原始
目前我们采取的最普遍的城市更新方式是大拆大建,似乎拆的越彻底,才是建设、才是更新、才是政绩。这种城市更新改造方式是一种原始的、落后的方式。历史上,我国各朝代每当改朝换代时,大多要将前朝的都城等代表性的建设毁掉重建,造成多少历史文明在这一过程中失落。
三、对策及建议
结合上面中提到的城市规划建设、更新改造中存在的问题,我们认为应从以下几方面来改进我们的工作。
(一)城市规划和建设的方法和措施
(1)科学论证,理性分析,合理定位。城市规划编制过程中,克服“想当然”和“追风”思想,采用先进的理论和系统的方法来研究城市规划和建设,要依据本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城市在更大区域内所起的作用和所处地位,做好城市的合理定位,制定科学的发展目标,保证城市可持续发展。
(2)规划一经制定并经过法定程序批准后,就要严格执行,坚持法制化、一贯性、连续性。如果频繁变更,必将造成城市更新和保护工作的脱节和失误。
(3)要从制度和机制上解决城市发展规划中存在的任期政绩问题。一是在其任期内,城市领导的行为——即动用地方财力的行为、权力边界应该受到法律约束,哪些必须经过当地人大的批准,或通过别的部门批准,都要有法律条文。二是可以加强对城市领导人的任用和离任的监督,要充分利用好党内和社会监督(包括舆论监督)、人大监督、政协监督,只有在这种体制和机制下才能做到科学规划和科学决策。
(4)针对城市规划脱离实际的问题,我们应该从基础工作着手,即从国民经济、社会基础资料的统计入手。如何科学、完整、准确、及时地把这些基础资料统计好,而且及时根据形势的变化,进行现实跟踪,这个问题对城市规划很关键。
(5)要从中国的现实出发,不断完善涉及城市发展的法律法规体系。城市规划的严肃性、权威性和可操作性还要近一步强化,要从有关的法律、法规制度上来保证。规划制度出来以后,其执行过程、修改过程也要进行相应的立法。
(6)各地要结合自身实际,不断完善城市规划体系。编制规划要因地制宜,要编制比较完备的控制性规划、详细规划、各项专业规划以及城市设计。近期建设规划要具有很强的操作性。真正做到城市建设有“规划”可依。
(7)加强对城市规划的宣传力度和公示程度,发动市民全程参与到城市规划建设各个阶段中来,积极发挥广大市民的主观能动性,为城市发展献计献策。
(二)城市改造更新的方法和措施
我国目前正处于城市更新改造的高峰时期,更新改造的任务繁重,保护的任务更加艰巨,如何处理好更新与保护的关系?如何保护城市的特色和文脉?如何对历史、对后人负责?如何使城市的历史遗存不在我们手中消失?这些都是我们必须面对的重大问题,也是必须用行动加以回答的问题。要回答这些问题必须从以下几方面做起。
1、做好规划
(1)采用先进的规划理论和方法。借鉴国内外成功的城市更新与保护的方法、理论、经验和教训,兼容并蓄,取长补短。更新要坚持有机的更新,保护要多层次、分类的保护。
(2)提倡规划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建立起完善的规划决策体系,采取公示制,为公众参与提供多种渠道,以保证规划决策的科学性、合理性。在城市更新与保护规划中要提倡公众参与,真正体现以“民”为本,体现公共利益,体现出规划的社会可接受性,避免造成失误。
(3)在制定城市更新与保护规划时,要因地制宜,突出特色,体现有机更新、特色保护的原则。
(4)规划要处理好近期和远期的关系,一定要体现一贯性、历史性、长远性、超前性。
(5)处理好更新与保护的关系。做到在更新中贯穿保护,在保护中融入更新。
2、城市更新改造
(1)城市更新要坚持有机更新的原则。有机更新是运用历史的、文化的、自然的、生态的、特色的、连续的观点和方法进行城市的更新改造,追求自然与和谐,保留城市发展历史的连续性和完整性,延续城市的文脉,保护城市的特色。
(2)在城市的更新改造中要注意保留下城市在各历史时期的典型建、构筑物,以留下城市的发展轨迹,留下人们的记忆,保留城市的丰富性和多样性,增加可识别性。
(3)城市更新改造不应只是采取大拆大建的方式,应采取多种形式,因地制宜,处理好更新、保护和利用的关系。
(4)老城区更新改造的重点之一是基础设施,水、电、气等系统,这是保证被更新区充满活力的基本条件,也是满足人们现代生活需要的保证。
(5)在城市更新中要注重发掘城市的内涵和价值,充分释放其历史和文化的价值潜能,激发旧城的社会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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