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先发展小城镇是新农村建设的重要抓手胡锦涛总书记多次讲过,我们要办的事情很多,样样都很重要,但要分轻重缓急,既要讲量力而行又要讲尽力而为。把优先发展小城镇放在建设新农村的大背景下思考,放在科学发展观的大框架里研究,主要是 针对一些地方对建设新农村还停留在较低水平的认识层面,对于解决“三农”问题要以小城镇为重要抓手,并配套与之相关的整个宏观经济政策,一直未能引起足够的重视。
小城镇是“三农”工作的物质载体,是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的示范点,是亿万农民安居乐业的家园,直接体现着农村经济社会文化、生态环境状况、农村面貌、农民生活乃至农村文明的总体水平。面对今年中央财政3397亿元用于新农村建设,把优先发展小城镇作为制定经济社会政策的重要原则,以小城镇为单位集中整合,打捆使用,不仅符合客观实际,形成新农村建设的合力,而且具有纲举目张的战略意义。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指出:“着力发展县城和在建制的重点镇,从财政、金融、税收和公共品投入等方面为小城镇发展创造条件,外来人口较多的城镇要从实际出发,完善社会管理职能”。在新农村建设的总体部署中,建议把优先发展小城镇作为重要抓手,总的原则是32个字:突出重点,示范引路;规划先行,因地制宜;政府支持,农民为主;创新机制,形成合力。
针对目前市、县两级财政困难,支持小城镇建设资金短缺的现状,建议采取“资金下移,缺口上移”的措施,把国家支持小城镇建设、推进反哺与支持机制的资金逐步制度化。加大中央和地方财政相对集中地向小城镇基础设施的投入,扩大以小城镇为着力点的惠农政策覆盖面,增大小城镇资金贷款范围,建立合理、稳定和有效的小城镇建设资金投入机制。对中部、西部、东北地区的小城镇建设加大转移支付力度,实现全面建设新农村的目标。
政府管理体制改革是小城镇体制改革的中心环节,既涉及农村生产关系调整,也直接触及农村上层建筑变革。凡是农民不认可的改革不能强制推进;凡是农民一时不接受的改革,要先行试点让农民逐步理解和接受,避免由于小城镇发展中的工作失误造成对农民利益的伤害。在小城镇执行国家土地政策问题上,建议切实保障农民在土地流转中失地不失利、失地不失业,让农民在小城镇发展中得到实际利益。
在推进小城镇村庄整治的实践中,天津、江西、安徽等地正在进行小城镇迁村并点的试点。这种试点已经起到明显的示范作用,初步做到了农民向小城镇集中、工业向园区集中、耕地向种田大户集中,成为推动小城镇发展的一种崭新方式。建议现有每年200亿元的村村通公路建设、农村电网改造、通讯建设放缓步伐,与小城镇整体规划相协调,以免通了公路、电网、通讯的村庄可能被撤并而造成浪费。
全国重点镇是小城镇衔接大中小城市形成战略布局的重要节点,建议在不同地区的发展格局中明确重点镇的战略地位和作用,努力达到抓好一个点、带动一个面、影响一大片的效果。国家开发银行在全国重点镇的探索,是实现党和政府发展目标、弥补体制落后和市场失灵的—种金融形式,为我国城镇化提供了示范和样板,为党和政府在更大范围内有效指导新农村建设提供了经验。 党中央从全局分析和把握形势,提出以新农村建设为重点,坚持走大中小城市与小城镇协调发展的城镇化道路。这项重大的历史任务,对于国家未来走向影响极其深远。小城镇是城市与农村重要的结合点,是农业产业化的服务载体,是推动新农村建设的基地。我国“城市腿长、农村腿短”的现象十分严重,十分有必要把优先发展小城镇放在建设新农村的大背景下思考,放在科学发展观的大框架里研究。
发达国家小城镇的发展经验表明,只有稳住农村,城市才能健康发展。面对今年中央财政3397亿元用于新农村建设,怎样防止认识的片面化和简单化?胡锦涛总书记多次讲过,我们要办的事情很多,样样都很重要,但要分轻重缓急,既要讲量力而行又要讲尽力而为。把优先发展小城镇作为重要抓手,以小城镇为单位集中整合,打捆使用,不仅符合客观实际,形成新农村建设的合力,而且具有纲举目张的战略意义。 把优先发展小城镇放在建设新农村的大背景下思考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城镇化取得了积极进展,城镇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的建设力度不断加大,整体功能逐步提升,人居环境明显改善,城镇化水平由1978年的17.9%提高到2004年的41.8%,26年增长了23.9个百分点,平均每年增长0.92个百分点。城镇人口从1.7亿人增加到5.4亿人,全国城市总数由193个增加到661个。但发展很不平衡,在大中城市的建设水平并不比发达国家差,甚至还超过一些发达国家时,小城镇暴露出来的问题越来越突出,出现了繁华的“城市”与落后的“农村”并存现象。 目前在农村生活有9亿农民,有16.67万平方公里的非农建设用地,有320多万个自然村,72万个行政村,20226个建制镇,1.8万个乡集镇。
国家统计局披露的一组数据表明:在近4万个乡镇,有50%的行政村没有通自来水;1.5亿农户需要解决燃料问题;7000万户农民住房需要改善;中小学危房数占78.5%;60%的农民没有卫生厕所;60%以上的乡镇没有标准的污水处理场;6%的行政村没有通公路和电话;2%的行政村没有通电;1%的乡镇没有卫生院。城乡居民收入差距由改革开放初期1978年的2.57倍扩大到2005年的3.22倍,特别是自1997年之后明显扩大。
乡镇基础设施建设和教育、卫生、文化等社会事业,与城市的差距更大。 基于对这一基本国情的分析和判断,党中央自1998年提出“小城镇、大战略”以来,就发展小城镇作出了一系列的战略部署。2000年6月专门下发了《关于促进小城镇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党的十六大指出坚持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而且在中央历次农村工作会议以及有关农村工作的文件中,反复提出要搞好小城镇建设;2005年9月29日,胡锦涛总书记在主持中央政治局第25次集体学习时强调,坚持走中国特色的城镇化道路,努力形成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经济高效、社会和谐的城镇发展新格局;2005年10月11日,十六届五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的建议》中指出:“坚持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按照循序渐进、节约土地、集约发展、合理布局的原则,促进城镇化健康发展”;2005年12月31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中进一步明确:“着力发展县城和在建制的重点镇,从财政、金融、税收和公共品投入等方面为小城镇发展创造条件,外来人口较多的城镇要从实际出发,完善社会管理职能”。
在建设新农村成为全党全国共同行动的背景下,小城镇正在进入一个新的发展时期,站在一个新的历史起点上。小城镇在发展方向上开始发生三个重大变化:一是工作方法的重大变化,从传统的农业角度讲小城镇发展,推进到从城乡关系的角度讲小城镇发展,从城市支持农村、工业反哺农业的角度讲小城镇发展,从城乡统筹的角度讲小城镇发展;二是国家支持方式上的重大变化,除了保证已有的惠农、利农、助农的各项政策不会改变以外,国家财政支出的增量部分更加相对集中地关注小城镇发展,把国家对基础设施建设投入的重点转向农村;三是小城镇发展面临着新的机遇与挑战,各级政府空前重视,各地农民空前盼望,各个方面空前关注,从以往的部门推动向中央统筹推动转变,成为党和国家的中心工作之一。
以小城镇为重要抓手的新农村建设,应达到的目标是,到2020年,解决80%左右饮水不安全人口的饮水安全问题;85%以上的行政村和95%以上的建制镇道路达到国标规定的通达、硬化水平;60%以上的行政村面源污染、工业污染治理程度基本达到国家标准;60%以上的行政村实现信息化、网络化;80%的行政村和95%以上的建制镇实现太阳光电能源、风能、沼气等多种形式的生活能源基本自给;60%以上的行政村住宅和80%以上的建制镇有上下水设施,需要进行污水处理的应达到国家三级排放标准。在具体实施步骤上,建议2006年重点抓1%的小城镇(约200个建制镇)进行试点,适时推广试点典型经验和做法,2007年全面启动。 把优先发展小城镇放在科学发展观的大框架里研究 在“十一五”规划的政策取向上,党中央已经把“城市化”改为“城镇化”,一字之差就给各地预留了较为主动的小城镇发展决策权。我们之所以要把优先发展小城镇放在科学发展观的大框架里研究,是因为城乡之间还存在许多不协调的因素,顾此失彼的现象还十分突出。一些地方对建设新农村停留在较低水平的认识层面,指导思想上存在偏差,这就需要运用科学发展观解决小城镇建设中的问题。
从统筹城乡关系看,小城镇是县域经济的增长点,是承前启后、承下启上的“中枢”,是连接城乡、工农的基地。“小城镇、大战略”的核心是促进农民非农化,推进农村城镇化,加快解决“三农”问题。所以,抓住小城镇这个城乡空间网络的节点,就抓住了城乡统筹的核心环节。 从统筹经济与社会协调发展看,小城镇是农村社会公共产品提供的基地和服务的载体。小城镇相对有条件加强水利工程、能源、电力、生态环境建设,也相对有条件进行通讯、信息、市场建设,从而构建农村发展的良好平台。鉴于财力有限和农村人口众多的实际,农村基础教育、职业技术教育、科技推广、养老保险、医疗保障等社会公共产品的供给不能不考虑地区差异。比较可行的做法是,在经济相对发达的小城镇首先着手。
从统筹区域发展看,不同区域经济发展水平的差异,其实集中表现在小城镇的经济实力、社会发展水平上。南方发达地区的重点镇,其经济实力、社会发展水平和服务功能实际上已超过了边远贫困地区的地级市。要缩小区域发展差距,首先要提高小城镇的发展水平。要统筹区域发展,首先要统筹小城镇的社会经济发展。 从统筹人与自然的关系看,只有小城镇贯彻节约耕地、保护生态、资源利用、以人为本的方针,才能真正统筹人与自然的发展。在近几十年内,我国还不可能出现人口从城市向农村的倒流,而只能是农村人口向城市转移。抓住小城镇发展,也就抓住了人与自然协调发展的主要环节。 从统筹国内改革与对外开放看,小城镇是农副产品走向大城市、走向国际市场的窗口和平台。以整个镇和周边的企业集群整体参与国际产业大循环,切入全球生产链的某一个环节,这已经被证明是小城镇发展的一条新路子。
事实上,能不能做到这五大统筹,关键在于能不能确立和实践科学发展观。农业是弱势产业,农村是弱势地区,农民是弱势群体,这一点已被大家完全认同。但解决“三农”问题,需要以小城镇为重要抓手,配套与之相关的整个宏观经济政策,时至今日尚未引起足够的重视。农业问题不能局限在农业内部解决,农村问题不能局限在农村内部解决,农民问题不能局限在农民内部解决。所以要“跳出三农看三农”——我们要解决农业问题,就要大力发展非农产业;要解决农村问题,就要促进小城镇发展;要解决农民问题,就要大量转移农村剩余劳动力。优先发展小城镇事关科学发展观的落实,小城镇在科学发展观框架中的功能定位,就是要提高承载能力,接受农民自农村向城镇的就业转移和居住转移,成为实现农民主动城镇化的重要载体。
实现城乡统筹发展的关节点在优先发展小城镇 以党的十六大为标志,城乡二元结构下实现城乡统筹发展已经上升为国家战略。从2003年党中央明确提出“三农”问题重中之重以来,连续强调了四次。现在又进一步提出新农村建设,目的是为国家的经济安全提供内生的动力和基础,事关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现代化建设全局。
靠农业的积累、农民的贡献和农村的支持,我国建立了比较完整的国民经济和工业化体系,但城乡二元结构也日益强化,农村发展越来越落后于城市。新农村建设的一个重要战略目标,就是要统筹城乡发展,从宏观政策和体制上改变“重城市、轻农村;先市民、后农民”的做法,扭转 “城市象欧洲、农村象非洲”的现状。实现城乡统筹发展的关节点在哪里呢?在小城镇。小城镇是“三农”工作的物质载体,是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的示范点,是亿万农民安居乐业的家园,直接体现着农村经济社会文化、生态环境状况、农村面貌、农民生活乃至农村文明的总体水平。
针对城乡差别客观存在的现状,优先发展小城镇对于城乡统筹发展至少有五个方面的推动作用:一是有助于探索改革城乡分割的户籍制度,逐步建立城乡统筹的公共财政、社会保障、教育卫生、城乡规划、基础设施等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为农村社会进步提供可靠的依托;二是有助于实现城乡劳动力市场一体化,逐步消除对农民进城的体制和政策障碍,建立市场经济体制下新型的城乡关系,为农民进城务工创造有利条件,开通绿色通道;三是有助于引导农民在小城镇创业,为农民创造条件立农成才、立乡成才,特别是在外务工、有一技之长的农民工,有利于他们回小城镇建功立业,起到“火种”作用;四是有助于进一步加强小城镇基层政权建设,提高农民的合作能力,有组织、有计划、分期分批地定向培养小城镇镇建设管理队伍,依靠农民自己的力量管理好小城镇的环卫、治安、精神文明等事务;五是有助于鼓励社会团体、志愿者积极参与到小城镇建设中来,形成全社会共建新农村的强大力量。
在工业化和城市化快速推进过程中,是否意味着会必然出现一个农村发展滞后、城乡居民收入差距拉大的阶段?是否要等到工业化水平达到一定程度后,才能有足够的力量支持农村的发展,解决城乡收入差距过大的问题?韩国“新村运动”的经验证明,只要采取有效的政策措施,城乡收入差距拉大的现象是可以避免的。而且农村的发展不仅不会延缓工业化进程,反而能为工业化提供更大的市场和人力物力支持,进而加快工业化、城市化进程。把统筹城乡发展落到小城镇这个点上,实际上就有了一个服务载体。引进一个品牌企业、一所知名学校、一家特色医院,建设一个特色市场等等,都可以成为小城镇发展的带动力和生长点。因此,小城镇发展的成功与否,标准就是加快产业发展,建设配套设施,创造必要的生产生活条件,增强对农民就业、居住的承载力和吸引力。小城镇先进生产方式和先进文化的聚集和对周边农村的辐射作用,不仅有助于增加农民收入,从根本上改变大量的农村人口固守农业找饭吃的传统格局,也为发展农村公共事业提供了经济基础和思想动力,对传播先进文化、现代科技知识和提高农村文明程度以及农民素质具有重要作用,产生积极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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