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3 雨天操作室外高压设备时,应穿绝缘靴。绝缘棒应有防雨罩。雷电时,不应进行倒闸操作。
11.3.4 装卸高压可熔保险器,应戴护目眼镜和绝缘手套。必要时使用绝缘夹钳,并站在绝缘垫或绝缘台上操作。
11.3.5 电气设备停电后,在未打开有关刀闸和做好安全措施以前,不应触及设备或进入遮拦,以防突然来电。
11.3.6 电气设备停电检修时,应进行验电、放电、装设临时遮栏、安装接地线、悬挂警示牌。工作中,任何人或单位不应擅自变更安全措施。当日未完成作业,第二天开始作业前应首先采取验电等安全措施。
11.3.7 检修设备应把两侧的电源完全断开,在断电情况下进行。
11.3.8 电力线路停电检修时,必须将检修线路两侧电源断开,经验明确无电压后,在来电的线路两端安装接地线。在停电线路刀闸操作把手上悬挂“禁止合闸”、“线路有人工作”的警示牌才能作业。
11.4 其他安全规定
11.4.1 在户外开关场和高压室内搬动梯子、管子等长物时,应由两人放倒搬运,并与带电设备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
11.4.2 高处作业应戴安全帽,系安全带;作业中若传递物件,应用吊绳和工具袋,不应上下抛掷。
11.4.3 遇有电气设备着火时,应立即将有关设备的电源开关切断,然后进行灭火。电气设备灭火应使用干粉灭火器或二氧化碳灭火器。
11.4.4 电气设备的外壳应有良好的接地设备,接地电阻不应大于4Ω。
11.4.5 当发现人体触电时,应立即使其脱离电源,按触电急救法进行急救。
11.5 其他措施
原油输送管道电气作业其他安全措施参见DL408的规定。
12 消防管理
12.1 活动式消防器具的配备
12.1.1 消防器材实行定人、定型号、定地点及定数量管理,并按规定进行维修检查。
12.1.2 消防器具的配备标准按GBJ140的规定执行。
12.2 固定消防系统
12.2.1 低倍数泡沫灭火系统的配备应按GB50151的规定执行。
12.2.2 固定消防系统的运行及管理执行SY/T6529的规定。
12.3 储油罐着火后的灭火与冷却
12.3.1 储油罐着火时,应按应急预案组织扑救,各岗位按预案要求,迅速实施报警、切换流程、启动消防设施等应急操作。
12.3.2 消防泵房值班人员接到火警后,应迅速倒换流程,在3min内启动冷却水泵和泡沫泵。
12.3.3 消防泵启泵后,冷却水应立即输送到着火储油罐和需要冷却的邻近储油罐。泡沫混合液应在启泵后5min之内输送到着火罐。
12.3.4 接到报警后,站库自备消防车应在5min内到达着火现场。
12.3.5 储油罐火灾扑救参见SY/T6306的方法。
13 科学实验及新技术推广安全管理
13.1 对涉及到管道安全运行的科学实验或新技术推广项目经反复模拟试验和中试确认安全、可行后,方可申请在输油生产管道和设备上进行试验。
13.2 试验前,试验单位应向上级提交试验申请报告和试验过程中的安全保障措施方案,经批准后才能进行。
13.3 试验时,试验单位应明确新技术试验负责人,在统一领导的指挥下进行。
13.4 试验和操作人员应了解试验的全过程、试验设备的性能及原理、安全操作注意事项及应急措施。
13.5 试验结束后,应及时通知输油生产单位,恢复正常输油程序。
--------------------------------------------------------------------------------
发布单位: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04-7-3发布
提出单位: 石油工业安全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起草单位: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管道分公司、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管道储运分公司
批准单位: 国家标准局
上一页 [1] [2] [3] [4] [5]
责任编辑:xiaoh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