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级社会工作政策与法规辅导:第三章第六节
来源:优易学  2011-9-2 10:36:19   【优易学:中国教育考试门户网】   资料下载   职业书店
  第三章 我国社会救助政策法规
  第六节 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政策法规
  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政策的对象
  对象: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即:因自身无力解决食宿,无亲友投靠,又不享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或者农村五保供养,正在城市流浪乞讨度日的人员。
  二、 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的形式及内容
  (一) 形式
   救助站救助 临时性
  [08真题]单选第10、11、12题 
  (二) 内容
  (1)提供符合食品卫生要求的食物;
  (2) 提供符合基本条件的住处;
  (3) 对在站内突发急病的,及时送医院救治;
  (4) 帮助与其亲属或者所在单位联系;
  (5) 对没有交通费返回其住所地或者所在单位的,提供乘车凭证。
  [08真题]单选第11题
  [08真题]多选第64题
  三、 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的程序
  提出需求
  核实基本情况
  决定是否救助
  终止救助
  [08真题]单选第11题
  四、 加强流浪未成年人工作的主要任务
  一是注重流浪未成年人预防工作。
  二是保证流浪未成年人基本生活需要。
  三是强化对流浪未成年人的管理。
  四是注重流浪未成年人教育。
  五是努力促使流浪未成年人回归社会。
  六是打击幕后操纵和利用未成年人进行违法活动的犯罪行为。
  七是加大投入,建立完善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
  五、加强流浪未成年人工作的主要措施
  (一)统一认识,加强领导。
  (二)建立健全政策法规。
  (三)建立流浪未成年人工作协调机制和工作体系
  (四)提高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的专业化、社会化水平。
  [重点法条]
  《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
  第二条 县级以上城市人民政府应当根据需要设立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站。救助站对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是一项临时性社会救助措施。
  第五条 公安机关和其他有关行政机关的工作人员在执行职务时发现流浪乞讨人员的,应当告知其向救助站求助;对其中的残疾人、未成年人、老年人和行动不便的其他人员,还应当引导、护送到救助站。
  第七条 救助站应当根据受助人员的需要提供下列救助:
  (一)提供符合食品卫生要求的食物;
  (二)提供符合基本条件的住处;
  (三)对在站内突发急病的,及时送医院救治;
  (四)帮助与其亲属或者所在单位联系;
  (五)对没有交通费返回其住所地或者所在单位的,提供乘车凭证。
  《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第二条 《救助管理办法》规定的“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是指因自身无力解决食宿,无亲友投靠,又不享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或者农村五保供养,正在城市流浪乞讨度日的人员。

责任编辑:张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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