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级社会工作者综合能力辅导:残疾人社会政策法规
来源:优易学  2011-11-5 10:11:49   【优易学:中国教育考试门户网】   资料下载   职业书店
  残疾人社会政策法规。
  主要依据1991年起实施的《残疾人保障法》。
  (一)残疾人的合法权益的主要内容:
  1、康复权:
  (1)康复工作应当从实际出发,将现代康复技术与我国传统康复技术相结合。
  (2)残疾人教育机构、福利性企业事业组织和其他为残疾人服务的机构,应当创造条件,开展康复训练活动。
  (3)政府有关部门还应当组织和扶持残疾人康复器械、生活自主具、特殊用品和其他辅助器具的研制、生产、供应、维护服务。
  2、教育权:
  (1)国家、社会、学校和家庭对残疾儿童、少年实施义务教育。
  (2)残疾人教育要根据残疾人的身心特征和需要。
  (3)国家举办残疾人教育机构,并鼓励社会力量办学、捐资助学。
  (4)政府有关部门、残疾人所在单位和社会应当对残疾人开展扫盲、职业培训和其他成人教育,鼓励残疾人自学成才。
  3、劳动权:4方面内容。
  4、精神文化生活权:
  (1)国家和社会采取系下列措施,丰富残疾人的精神文化:
  (2)挂架和社会鼓励、帮助残疾人经行文学、艺术、教育、科学、技术和其他有益于人民的创造性的劳动。
  5、社会福利权:4方面。
  6、环境友好权:
  (1)国家和社会逐步创造早良好的环境,改善残疾人参与社会生活的条件,逐步实行方便残疾人的城市道路和建筑物设计规范,采取无障碍措施。
  (2)国家和社会促进残疾人与其他公民之间的相互理解和交流,宣传残疾人的事迹,弘扬残疾人自强不息的精神,倡导团结、有爱、互助的社会风尚。
  (3)每年5月的第三个星期日,为全国助残日。
  (二)保障残疾人合法权益的方式。
  (1)加强立法,建立并逐步完善残疾人权益保护的法律法规体系。
  (2)强化执法监督检查和视察,用率手段保障残疾人合法权益。
  (3)开展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
  (4)加强保障磁能积任何非权益的法制宣传工作。

责任编辑:张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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