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司法考试历年经典(论述题)真题评析(二)
来源:优易学  2009-8-24 17:15:51   【优易学:中国教育考试门户网】   资料下载   职业书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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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试题类型化分析和 09 年应对策略

  1、 时政简答题:

  2007 年

  我国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主要内容,并阐释社会主义法治的核心内容的基本内涵。

  答题要求:

  1.观点明确,表述完整、准确。

  2.不少于 400 字。

  参考答案:

  1.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包括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和党的领导五个方面。

  2.社会主义法治的核心内容是依法治国。

  3.依法治国的基本内涵:

  ①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这是宪法规定的社会主义法治的基本原则:

  第一,公民的法律地位一律平等;

  第二,任何组织和个人都没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

  第三,任何组织和个人的违法行为都必须受到法律追究。

  ②树立和维护法律权威,这是实施依法治国方略的迫切需要。

  第一,必须维护宪法权威;

  第二,必须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和尊严;

  第三,必须树立执法部门和司法部门的公信力。

  ③严格依法办事,这是依法治国的基本要求。

  2008 年全国版

  材料:据新华社 4 月 13 日电:2006 年 4 月,中共中央提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这是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全局出发,坚持以马克思主义法学理论为指导,在认真总结我国法治建设实践经验,借鉴世界法治文明成果的基础上,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标志着我们党对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规律、中国GCD执政规律有了更加深刻的认识和把握。其基本内涵可以概括为依法治国、执政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等五个方面。

  《法制日报》2008 年 2 月 1 日报道:2007 年岁末,中共中央总书记胡锦涛在同全国政法工作会议代表、全国大法官、大检察官座谈时指出,要始终坚持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这“三个至上”所蕴含的精神,不仅体现了执政党以人为本、执政为民、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基本理念,也体现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深刻内涵,体现了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必须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做主、依法治国三者之间的有机统一。

  问题:

  请根据以上材料,从法与政治和法的作用的角度简答对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认识。

  答题要求:

  1.观点正确,表述完整、准确;

  2.不少于 400 字。

  参考答案:

  1.法和政治之间具有非常密切的关系(提出观点)。

  法离不开政治,政治也离不开法(辅导用书第 68 页)。这就是为什么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中一方面要强调党的领导,执法为民,强调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强调服务大局,另一方面,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中又必须包含依法治国、公平正义的涵义和价值,必须强调宪法法律至上(从法和政治的角度谈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三个至上的内容,需要考生自己的概括总结)。

  这体现了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必须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三者之间的有机统一(辅导用书第 62 页,引用中央的表述);从法和政治的角度看,实际上是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中的政治性、人民性和法律性的统一(中央的表述,教材中没有相关表述)。

  2.法的作用泛指法对社会产生的影响(提出定义)。

  法不仅具有规范作用也具有社会作用,其社会作用是由法的本质和目的所决定(辅导用书第5 页、第 6 页),社会主义法是以工人阶级为领导的广大人民共同意志和根本利益的体现,具有维护社会秩序、推动社会进步的作用(辅导用书第 54 页)。

  这种作用的实现,离不开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五个方面,即依法治国、执政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和党的领导。进一步说,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对社会主义法的作用的发挥与实现具有重要意义(个人的发挥,说明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作用)。

  2008 年四川版

  从法律意识与法律职业的关系的角度,简述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的重要性。

  答题要求:

  1. 观点正确,表述完整、准确;

  2. 不少于 400 字。

  参考答案:

  1.法律意识是社会意识的一种特殊形式,在法律职业中起着重要的作用。法律职业者的法律意识水平的高低决定着他们对法律精神实质的理解程度,并直接关系到他们处理案件的正确、合理与否。法律职业者的法律意识水平的提高依赖于社会主义法律意识的培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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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张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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