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度旅行社责任保险统保示范项目产品解析—旅责险统保示范产品问与答(五)
来源:优易学  2010-1-15 19:24:39   【优易学:中国教育考试门户网】   资料下载   职业书店
  十六、旅行社责任险维护的是旅行社的利益还是游客的利益?
  第一,从保险合同的双方来看,保的是旅行社的责任,被保险人和受益人都是旅行社,但从最终获取赔款的人来看,是游客。正因为游客的索赔,才导致保险公司的赔偿。如果发生了保险事故后,游客没有向旅行社索赔,旅行社没有承担实际的赔偿,则保险公司不承担责任。
  第二,责任保险的设计初衷和目的是保护旅游者的权益,进而维护社会的稳定与和谐。
  十七、条款中的6种疏忽、过失是如何确定的?
  第一,统保示范产品条款第三条中所列明的6种疏忽、过失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旅行社条例》中对旅行社应承担的安全保障等义务的规定而形成的。
  第二,上述6种疏忽、过失是总结以往工作中旅行社依法或实际上承担的责任,是在总结大量案例基础上形成的。
  第三,上述6种疏忽、过失没有包括所有的情形,必将在实践中不断丰富,因此保险条款中用了“包括但不限于”的术语。它的意思和“等”一样,表明保险条款所包括的内容比这6种多,其他类似的疏忽、过失也属于保险责任。
  上述6种疏忽、过失包括:
  (1)选择旅游辅助服务者过程中的疏忽、过失。
  (2)行前询问游客与旅游活动相关的个人健康信息和安全提示方面的疏忽、过失。
  (3)发生事故后救助过程中的疏忽、过失。
  (4)行程、项目安排过程中的疏忽、过失。
  (5)导致行程延误的疏忽、过失。
  (6)代管旅行证件、行李物品过程中疏忽、过失。
  十八、交通事故是否在保险范围内?
  包括。
  具体情形中第一条就是“在被保险人组织的旅游活动中发生交通事故的”。
  为了避免发生事故后的责任扯皮,三方框架协议中明确了交通事故和食物中毒的理赔原则,即只要发生交通事故,不管旅行社有无疏忽、过失,保险公司先行赔付。这样就解决了过去为责任争论不休而延误赔偿,导致游客不满的问题。
  十九、旅行社无过错责任赔不赔?
  统保示范产品没有明文规定承担旅行社的“无过错责任”,但承担如对交通事故、食物中毒事件发生后的先行赔付并代位追偿的责任,及无责救助的费用。
  二十、组团社和地接社责任如何划分?
  根据《旅行社条例》第三十七条的规定,由组团社承担法律责任。如果地接社在服务过程中有疏忽、过失,则组团社可以向地接社进行追偿。在统保的前提下,由于保险公司是相同的,在组团社和地接社都投保统保示范产品的前提下,可在调解处理环节一并处理,也就是实际上不存在追偿问题。

责任编辑:刀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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