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度旅行社责任保险统保示范项目产品解析—旅责险统保示范产品问与答(三)
来源:优易学  2010-1-15 19:24:08   【优易学:中国教育考试门户网】   资料下载   职业书店
  四、统保产品是不是在搞垄断?
  统保示范产品的一个显著特征就是“不排他、不强制”,不是垄断产品。
  统保示范产品遵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企业自愿”的原则,充分依靠产品和服务来吸引广大旅行社。在各级旅游行政主管部门的积极推动下,保险经纪公司会上门宣传、上门服务,充分做好、做通旅行社的工作,动员其自愿选择统保示范产品。
  采取集中投保的方式,也是为了旅行社能够享受最大的优惠,是一种合同行为,符合市场规律。
  五、统保示范产品能够为行业带来什么价值?
  第一,旅行社责任保险成为真正的“保险”。11种列明情形包括了旅行社日常经营过程中的基本风险和责任,为数十万导游和领队等随团人员提供了保险保障,理赔不再困难,多重保障,符合行业特点和需求,让旅游行政主管部门和政府不再为重特大事件承担“经济赔偿责任”,不再为责任扯皮伤透脑筋,有利于行业健康和谐发展。
  第二,行业有了拥有“话语权”的保险。统保示范产品的“定责定损权”由行业参与的调解处理中心和事故鉴定委员会掌握,避免了过去保险公司一言堂的局面。同时,统保示范产品每年根据行业需求进行动态优化,始终保持先进性和优越性。更为重要的是,所有参加统保的旅行社、行业协会、各级旅游行政主管部门都有权对保险公司和经纪公司的服务进行评价,根据考评结果按照相关办法进行处理。
  第三,行业有了辅助风险管理的保险。通过统保,积累风险和事故案例、数据,建立统计分析模型,寻求风险规律,为科学管理行业风险提供无法替代的帮助。
  六、统保示范产品的价格对旅行社有无吸引力?
  表面上看,统保示范产品的价格比现在市场上部分省市的价格高(无出境旅游资格旅行社在未享受任何优惠情况下,最低基本保费为8000元),但保障更全了、理赔不难了、保额更高了、投保和风险管控有顾问了。而且保险的目的,不是为了便宜,而是出险后,特别是重特大事故发生后,旅行社的赔偿责任能得到充分转嫁,游客能够得到快速、充分的赔偿,事件能够得到快速处理,游客及家属不找旅游行政主管部门闹、不找旅行社闹,这是统保示范产品的最大价值。
  这种价值不是几千元钱能够带来的。从性价比看,从行业需求看,统保示范产品的价格吸引力远远超过过去不起作用的低价格产品。
  七、统保示范产品比现有产品价格高怎么办?
  第一,统保示范产品最大限度地考虑了旅行社的规模、管理水平差异,通过种种优惠,降低旅行社的成本,其最终价格不会增加旅行社的负担。如年接待人次5万人天以下的无出境旅游资格的旅行社,在2010年2月28日前参加统保,且安全管控水平良好,最低的基本保费经调整后为5702元。
  第二,通过一年的经营数据,可以为下一步的价格调整奠定一定的基础。
  第三,通过深入细致的培训和宣传,使旅行社充分了解统保示范产品,充分认识自身的经营风险,多方面地考虑价格因素,引导其投保。
  八、统保示范产品的价格能不能再优惠些?
  统保示范产品有三大优惠:管理优惠、时间优惠、续保优惠。
  第一,管理优惠。统保产品设计了组织接待人天数、赔付率、风险管理水平等多种优惠系数,最大优惠幅度可达30%。
  第二,时间优惠。到2010年2月28日前参加统保的,在上述优惠的基础上,可再优惠10%。
  第三,规模优惠。如果当年全省旅行社投保率达70%,第二年续保时,再给予该省全部旅行社3%的保险优惠。
  九、旅行社第一年没有事故,第二年能不能优惠?
  可以。
  旅行社第一年没有事故,第二年续保时,可在原来保费的基础上,给予3%的保费优惠。
  统保示范产品的价格中还专门设计了“忠诚度”调整因子,为旅行社续保时提供保费优惠。

责任编辑:刀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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