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岗位名称:信息工程系实验中心实验技术人员(1名)
任职条件:
1.热爱教师职业,热爱实验室工作,具有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2.认真执行并遵守学院的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完成学院、系、所在专业交给的工作,积极参与学科方向的建设和改革工作;
3.本科或硕士以上学历;
4.具有较好的英文听说读写能力,具有较强动手、实践能力,有指导学生参加专业比赛的能力;
5.有实验技术能力,设计实验能力、组织工程实践能力、软件开发能力。
6.身体健康,能胜任本职工作。
岗位职责:
1. 坚守工作岗位,努力完成本职工作,实行坐班制度。
2. 在实验室主任的领导下,认真做好实验器材的准备工作和实验室管理工作。
3. 负责实验室的仪器设备验收、安装、维护、保养和实验室开放。对所管理的仪器设备应能做到一般性维修。实验员应能懂得本室所有仪器的性能、用途及基本操作程序。
4. 努力学习业务、钻研本职工作所必备的基本理论与实验技术,掌握本学科的实验技能和操作方法,参与科研和教学活动,承担部分实验辅助教学任务。
5. 承担指导学生竞赛和课外科技活动的任务。
6. 完成院、系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五、岗位名称:车辆工程学科方向骨干教师——汽车故障诊断与检测技术方向(1名)
任职条件:
1.热爱教师职业,热爱学生,具有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2.认真执行并遵守学院的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完成学院、学科部、所在专业交给的工作,积极参与学科方向的建设和改革工作;
3.具有博士及以上学位,或具硕士学位同时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
4.具有一定实践教学或工程项目的工作经验,具备一定的操作专业设备的能力;
5.能担任一门以上(汽车故障诊断/汽车维修/汽车电气设备等车辆工程类课程)本专业主修课和选修课的主讲任务;
6.具有较强的团队协作能力,为人正派,团结同志;
7.身体健康,能胜任本职工作。
岗位职责:
1.主持或参与所任课程专业方向的发展与实施规划的制定;
2.主持或参与制定专业教学计划、课程教学大纲、实践教学大纲、实验指导书等;
3.负责或参与一门课程建设,积极组织学生开展课外科技创新与科技竞赛活动;
4.负责或参与专业实验室建设及相关课程实践环节的建设和改革;
5.主持或参与学科方向的科研任务,积极进行学术论文的撰写;
6.对学生的毕业设计进行指导;
7.完成院、系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六、岗位名称:文法系法学专业诉讼法学、刑事法学(1人)
任职条件:
1.忠诚教育事业,热爱教学、热爱学生,有奉献进取精神,有较强的事业心与责任心,工作主动、严谨、认真、负责,能顾全大局,遵守教师职业道德,爱岗敬业,师德良好,有团队精神;
2.能认真贯彻执行学校和学院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能为学院、学科的发展和建设积极工作;
3.具有法学博士学位(有教学经验者优先考虑);
4.具有较好的外语(英语、德语或法语均可)听说读写能力;
5.有主持诉讼法学、刑事法学(含刑事诉讼法学)课程群的建设与改革能力;
6.能担任两门以上法学专业基础课程以及一门以上法学专业选修课程的教学工作;
7.身体健康,能够胜任高校教学工作。
岗位职责:
1.参与专业建设工作、撰写所承担课程教学大纲、实践教学大纲、实验指导书等;
2.承担两门以上法学专业课程的教学工作,积极参加教学研究与教材建设;
3.负责或参与专业实验室建设及相关课程实践环节的建设和改革;
4.主持本学科的教学与专业科研任务,每年至少有一篇学术论文发表;
5.积极指导学生课外学习和实践活动,包括星火计划、第二课堂、各种竞赛活动等;
6.完成院、系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七、岗位名称:文法系法学专业宪法与行政法方向(1人)
任职条件:
1.忠诚教育事业,热爱教学、热爱学生,有奉献进取精神,有较强的事业心与责任心,工作主动、严谨、认真、负责,能顾全大局,遵守教师职业道德,爱岗敬业,师德良好,有团队精神;
2.能认真贯彻执行学校和学院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能为学院、学科的发展和建设积极工作;
3.具有法学博士学位(有教学经验者优先考虑);
4.具有较好的外语(英语、德语或法语均可)听说读写能力;
5.有主持以宪法学与行政法学为核心的公法学课程群的建设与改革能力;
6.能担任两门以上法学专业基础课程以及一门以上法学专业选修课程的教学工作;
7.身体健康,能够胜任高校教学工作。
岗位职责:
1.参与法学专业建设工作、撰写所承担课程教学大纲、实践教学大纲、实验指导书等;
2.承担两门以上法学专业课程的教学工作,积极参加教学研究与教材建设;
3.负责或参与专业实验室建设及相关课程实践环节的建设和改革;
4.主持本学科的教学与专业科研任务,每年至少有一篇学术论文发表;
5.积极指导学生课外学习和实践活动,包括星火计划、第二课堂、各种竞赛活动等;
6.完成院、系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责任编辑:刀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