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湘阴县中等职业学校教师招聘公告
来源:优易学  2011-12-9 12:25:42   【优易学:中国教育考试门户网】   资料下载   职业书店
为了落实国务院、省人民政府《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的指示精神,认真执行湘阴县《县长办公会议纪要》的有关决定,优化我县职业教育教师队伍结构,促进我县职业教育持续健康发展,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面向全国招聘职业学校专业教师到我县第一职业中专(该校系国家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省示范性职业中专)任教,为做好这一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机构
湘阴县中等职业学校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甘文伟
副组长:郭立、廖树清、甘国显、吴志辉、李治年郑友才
成员:徐信斌、张仕平、陈洪幸、廖金华、杨彪欧正祥、甘应培、方远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甘国显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招聘计划和岗位
1、计划:共招聘专业教师8人,其中专业理论课教师5人、实习指导教师3人。
2、岗位:机械加工技术:2人(其中实习指导教师1人),
电子电器应用与维修:1人,
餐饮服务与管理:1人(实习指导教师),
服装制作与营销:2人(其中实习指导教师1人),
电算会计:1人,
工业产品设计:1人。
三、招聘对象、原则和条件
1、招聘对象:
①全日制本科(含2010年毕业生)及以上毕业生,年龄不超过28周岁(1982年元月1日以后出生)。
②全日制师范类专科及以上毕业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75年元月1日以后出生),有3年以上专业教学经验,取得了相应专业的高级或以上职业资格证书。
③全日制非师范类专科及以上毕业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75年元月1日以后出生),有3年以上专业实践经验,取得了相应专业的高级或以上职业资格证书。
④具有专科学历,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75年元月1日以后出生),曾在国家级、省级、职业院校组织的专业技能竞赛中获得一、二、三等奖的,均可报名。
2、招聘条件:
①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热爱教育事业,遵守教师职业道德,无违纪、违法行为。
②新招聘的专业教师,一律安排到相应专业任教,且必须任教5年以上方可调动,期间不得脱产学习。
③新招聘的专业教师,试用期为一年,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定为实习指导教师,同时在试用期内必须取得教师资格证书,试用期满方可续聘为公办教师。
④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3、招聘原则:
①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
②坚持从严从紧按需录取的原则。
③坚持“双师型”教师,“复合型”技师优先录取的原则。
四、招聘程序
1、组织报名:
本省应聘对象必须持本人的《身份证》或《户口薄》、《毕业证》、专业职业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近期两寸免冠彩色照片两张及报名费300元,于12月10日—20日到湘阴县职教中心报名。
外省应聘对象可通过网络或电话报名,报名时需将上述证件的电子稿件发到电子邮箱:HNGYP@126.COM。(应聘前必须按要求带本人的《身份证》或《户口薄》、专业职业资格证等原件进行资格审查)
2010年应聘毕业生凭学校证明带相关证件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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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刀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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