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处天堂的一流学府:史丹福大学法学院
来源:优易学  2010-1-13 17:33:04   【优易学:中国教育考试门户网】   资料下载   外语书店

 

  最后,在法社会学及法律史的研究方面,有一位世界级的知名学者一定要介绍:Lawrence Friedman。Friedman教授著作等身、曾被多个国家翻译为不同语言,而且他擅长于用深入浅出的方式来讨论艰涩的理论问题,著作的可读性极高。他强调应该藉助于社会科学的研究方法,来探究事实上的法律运作(law in action),而不应该将法学研究局限于书本上的法律(law in books)。他的名著之一便是美国法律史研究的经典:“History of American Law”,另外他在今年最新发表了 “American Law in the 20th Century”,以补充前述著作尚未讨论的部份、并深入分析美国法律与社会在最近一个世纪的剧烈变化。   

  史丹福大学法学院的杰出学者或老师实在太多,限于篇幅,此处无法一一细述。例如:专长于跨国法律与政治经济学、全球化议题的Thomas Heller教授,专长于家事法及少年法的Michael Wald教授,专长于性别与法律议题、法律伦理学的Deborah Rhode教授,以及专长于社会科学研究方法及公共政策分析的Deborah Hensler教授等等。   

  由于史丹福大学法学院录取的学生人数,远低于大多数其它法学院名校(例如:哈佛法学院每届录取的JD加LLM「新生」即超过700人,但史丹福法学院各个年级全部学生「总数」也才不到600人),而且加州此地人文气氛原本就温暖友善,所以老师与学生之间的互动相当 
频繁、密切。绝大多数老师都非常平易近人,而且十分敬业,往往上课钟声一响的同时,她/他便已经站在台上、准备开始讲课,甚至有老师会提早十分钟到教室、以预先在黑板画图或写板书。让人非常感动。   

  总而言之,史丹福大学法学院的师资常令人赞叹不已。入此宝山,最大的遗憾往往是:自己的时间、能力有限,没办法听完所有精彩的课、无法将所有的宝藏都一一探尽。真是可惜、可叹!   
   研究学位设计与他校不同,原本并无LLM  

  与全美国的法学院相同,史丹福大学法学院的基本法律学位是JD学位,属于学士后的法律专业教育,目前每年大约录取170人左右,绝大多数都是美国学生。本文以下所介绍的,是必须先具备法律学位之后才能申请、较多外国学生就读的研究学位学程(Graduate  Programs)。   

  史丹福法学院的研究学位学程设计,与其它法学院有很大不同。首先第一点:在2002年之前,并没有法学硕士(LLM - Master of Laws)学程的存在,只有「史丹福国际法律研究学程」(SPILS - Stanford Program in International Legal Studies)。第二点不同是:录取人数极少,在2002年之前每年仅录取15到18人左右,是美国Top 10的法学院当中录取人数最少的学校。第三点不同是:史丹福的研究学位学程很少录取大学应届毕业、尚无任何工作经验或研究经验的学生。第四点不同是:研究学位学程当中的SPILS非常重视对个别学生在研究上的指导与协助,每一位学生至少有两位指导老师,他们全程参与学生研究计划的进行,协助学生完成一篇完整、严谨的论文。   

  SPILS是史丹福法学院的特有学程设计,与LLM学程最大的不同在于其对研究论文的学术性及严谨度的要求。而且,如果想要在史丹福法学院攻读法律学博士学位(JSD - Doctor of the Science of Law),就必须先攻读SPILS学程,让教授们可以藉由SPILS来鉴别学生的学术研究能力、筛选出适合继续攻读JSD的学生。SPILS非常重视研究方法的训练,在研究取向上强调跨领域(interdisciplinary)和政策取向(policy-oriented)的研究,例如法律社会学、政治经济学、法律经济学等等。从SPILS录取的学生的背景,也可以看出这个学程与他校LLM的差异:每年SPILS的新生当中,都会有相当多原本已取得博士学位、甚至已在 自己国家担任教授的学生,而其它学生几乎也都具有硕士的学历及研究经验,整个学程的设计和同侪之间的讨论,学术性极为浓厚,课业和研究的压力相当沉重。   

  在2002年之前,史丹福法学院的研究学位学程只有SPILS一种而已,每年招收15到18人。由于国际化、全球化的需求,也因为多年来一直有世界各国的申请者反应:希望有机会到史丹福法学院攻读硕士学位、但并未计划继续攻读JSD,史丹福法学院自今年开始首度设立了LLM的学程。LLM学程是以修课为主,并不需要进行研究计划或撰写论文,目前分为两组,一组主修「公司管控与企业实务」(LLM in CorporatGovernance and Practice),课程重点包括公司会计、破产法、金融法、公司购并、税法、证券法、创业投资等等,另一组则主修「法律与科技」(LLM inLaw, Science and Technology),课程重点包括电子商务、生物科技、医疗法、相关智能财产权问题、高科技公司的创投及建立等等。详细的修课内容及要求,可以参见史丹福法学院研究学位学程的网站:http://www.law.stanford.edu/graduate/。   

     值得注意的是:如果未来计划攻读史丹福法学院的JSD学位,则在硕士阶段必须就读SPILS学程;就读LLM学程毕业之后,是不能直接攻读JSD的。史丹福法学院十分清楚地区分:SPILS是属于学术及研究训练,LLM则偏向于实务进修,也因此LLM原则上只录取有两年以上法律实务工作经验的学生。目前两组LLM学程各招收9名学生、共计18人,SPILS则改为录取12人。在以往仅有SPILS学程、每年录取15到18人的时候,每年大约会有一名台湾学生获得录取(可谓是「一脉单传」),但今年因应LLM新增,SPILS名额稍做缩减,结果似乎并没有任何台湾学生获得录取,令人有些遗憾。   
结语:永难忘怀的美丽校园和紧张生活   
    
  出国留学,目的往往不只是那个学位本身,而是包括了知性的刺激和感性的生活体验。在这两方面,史丹福法学院确实都提供了无与伦比的诱人环境。除了学校本身的杰出师资、美丽校园和完美天气,旧金山湾区的自然景观和人文艺术活动,在在也都令人陶醉不已。诚然,繁重的课业压力常让人食不知味、睡不成眠,但小班教学下师生间的频繁互动、以及同学间的紧密连结和互相扶持,教人总是能在精疲力竭之余,重新获得振作的力量。更难忘怀的是那种接触新知、豁然开朗的感觉,以及那种发现自己正在与曾在书上读到的大师谈话的激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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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wangpeng6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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