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实施方案
来源:优易学  2011-12-6 18:22:44   【优易学:中国教育考试门户网】   资料下载   外语书店

2.关于申请类别及要求

  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申请时应为届本科毕业生,在读硕士生或博士一年级学生,年龄不超过35岁(1974年3月20日以后出生);需提交国外院校的入学通知书、免学费或获得学费资助证明、外语合格证明、就读学校学籍证明;入学时间原则上为申请当年。

  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申请时应为就读高校的全日制在读博士研究生(委托培养和定向生除外),年龄不超过35岁(1974年3月20日以后出生);需提交国外院校正式邀请信、双方导师共同制定的研修计划、就读学校学籍证明、外语合格证明和可能发生的与学习相关费用说明;入学时间为申请当年。申请人如无法在规定毕业时间内完成留学计划,需推选单位单独出具同意推迟答辩、毕业的书面证明。

  硕士研究生:申请时年龄不超过30岁(1978年3月20日以后出生),应已具有学士学位,或为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申请时须提交国外教育机构的入学通知书。仅限申请规定的专项硕士研究生项目,具体可参阅2009年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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