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法实行的第一天,业界各类人群是否已经顺利实现平稳过渡?移民专家在此特为大家再度重申新法条款,并关注几点重大改变,为广大申请人做一提醒和警示。
条例回放
-条款一申请者必须积极参与其投资的企业或创办的企业经营管理:意味着申请者必须要实际居住,并真实承担投资企业的管理工作,积极主动参与企业日常的经营管理。在当地进行实地经营和居住是获取加拿大永久居民不可替代条件。
-条款二 投资资金必须投资到对他们进行提名的省份里,而不是投资到那些以获得投资收入为目的的项目上,比如利息,分红和资本收益等。
-条款三 申请者投资到已经建立的企业必须占到1/3或1/3以上的公司股份或投资额至少为100万加币。
-条款四 申请者投资企业的合同条款中不能包括到期偿还投资人投资款这一条款:明确申请者必须主动承担商业投资风险。而且此前加拿大联邦政府对省提名(PNP)申请人的审批将从无明确法律规范条款限制转为有法可依。
重点关注省提名被动投资被叫停
所谓被动性投资,就是申请人将投资款交由基金公司,所有的投资行为都经由基金公司管理经营,申请人完成自身移民过程即可,无需亲身参与企业的日常经营。
例如以前的PEI爱德华王子岛省项目就允许申请人采取这种被动性投资形式。但根据修改后的法案,被动性投资性质的移民方式将只限于魁北克省投资移民及联邦政府移民,所有的省提名项目不再允许有被动性投资而改为主动性投资,这意味PEI项目的方案在具体投资方面就已经出现了翻转性的变化。
责任编辑:虫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