满洲里海关2008年报关员资格证书申请通知
来源:优易学  2009-3-21 10:22:26   【优易学:中国教育考试门户网】   资料下载   报关书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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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满洲里海关报关员资格核准行政许可事项公式

2008年报关员资格全国统一考试成绩及合格分数线于2009年3月18日在“中国海关门户网站”(网址:http://www.customs.gov.cn)予以公布。现将我关发证有关行政许可事项公告如下:

  一、行政许可事项名称

  报关员资格核准

  二、行政许可内容

  准予颁发报关员资格证书

  三、行政许可设立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自1987年7月1日起施行)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2004年7月1日起施行)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办法》(自2004年7月1日施行)

  (四)《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关于报关员资格考试及资格证书管理办法》(自2006年1月1日起施行)

  四、申请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三)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四)通过报关员资格全国统一考试合格分数线。

  五、申请时限

  根据海关公布的名单可以申请报关员资格的考生,应当自3月18日起6个月内,向原报名海关申请报关员资格。

  六、申请时应提交的文件

  (一)《报关员资格证书申请表》;

  (二)准考证主证;

  (三)学历证书及复印件;

  (四)有效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军官证、士兵证)及复印件;

  (五)申请人委托代理人代为提出报关员资格申请的,应当出具《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

  七、办理程序

  (一)申请人向海关递交申请材料;

  (二)海关受理申请后进行审核;

  (三)海关在法定期限内作出决定;

  (四)申请人领取报关员资格证书。

  八、办理时限

  自海关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20日内不能作出决定的,经本海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10日。

  海关自作出准予颁发报关员资格证书许可决定之日起10日内向申请人颁发报关员资格证书。

  九、收费标准

  不收费。

  未尽事宜,请参见《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办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关于报关员资格考试及资格证书管理办法》。

  十、受理部门

  (一)满洲里海关人事教育处教育培训科

  办公地址:满洲里市东五道街75号7楼709办公室

  联系电话:0470--2299755 0470--2299705

  (二)满洲里海关驻赤峰办事处稽查科

  办公地址:赤峰市红山区钢铁西街3楼稽查科

  联系电话:0476—8350384 0476--8350376

  (三)满洲里海关驻通辽办事处稽查科

  办公地址:通辽市霍林河大街东段858号

  联系电话:0475--8253132

  办公时间为: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特此公告。

  附件:1.《报关员资格证书申请表》样式、填制说明

  2.授权委托书样式、填制说明

责任编辑:虫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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