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货物的报关程序详解
来源:优易学  2010-3-5 10:00:20   【优易学:中国教育考试门户网】   资料下载   报关书店

  一、概述

  (一)概念

  1、一般进出口货物的含义

  在货物进出境环节缴纳了应征的进出口税费,并办结了所有必要的海关手续,海关放行后不再进行监管的进出口货物。

  2、一般进出口货物和一般贸易货物的区别:

  (1)一般进出口货物是按照海关监管方式划分的进出口货物,是海关的一种监管制度的体现。是相对于保税货物、暂准进出口货物、特定减免税货物而言。

  (2)而一般贸易货物是按照国际贸易方式划分的进出口货物,也就是说一般贸易是属于国际贸易方式的其中一种贸易方式。

  (二)一般进出口货物的特征

  1、在进出境时缴纳进出口税费

  2、进出口时提交相关的许可证件

  3、海关放行即办理结关手续。

  (三)范围(11种)(理解掌握)

  实际进出口的货物,除特定减免税货外,都属于一般进出口货物的范围,包括:

  1、一般贸易进口货物

  2、一般贸易出口货物

  3、转为实际进口的保税货物、暂准进境货物或转为实际出口暂准出境货物

  4、易货贸易、补偿贸易的进出口货物

  5、不准予保税的寄售代销贸易货物

  6、承包工程项目实际进出口货物

  7、外国驻华商业机构进出口陈列用样品

  8、外国旅游者小批量订货出口的商品

  9、随展览品进出境的小卖品

  10、免费提供的进口的货物:(商业往来的赠送属于一般进口货物)

  (1)外商在经济贸易活动中赠送的进口货物;(外国政府免费赠送属于法定减免货物)

  (2)外商在经济贸易活动中免费提供的试车材料等

  (3)我国在境外的企业、机构向国内单位赠送的进口货物

  二、程序

  一般进出口货物报关的程序不需要经过前期阶段,也不需要经过后续阶段,只需要经过进出境阶段,包括四个环节:进出口申报--配合查验--缴纳税费--提取或装运货物。

  (一)进出口申报:

  1、概述

  (1)含义:(了解)

  报关单位在规定的期限、地点,采用电子数据报关单和纸质报关单形式,向海关报告实际进出口货物的情况,并接受海关审核的行为。

  (2)申报的地点:(重要考点)

  ①进口货物应当在进境地海关申报

  ②出口货物应当在出境地海关申报

  ③经过收发货人申请,海关同意,进口货物可以在指运地申报;出口货物可以在启运地申报。

  ④保税、特定减免税货物、暂准进境货物,因故改变使用目的从而改变货物的性质为一般进口货物时,向货物所在地主管海关申报。

  (3)申报的期限(重要考点)

  ①进口货物:运载进口货物的运输工具申报进境之日起14天内(期限的最后一天是法定节假日或星期日的,顺延到节假日或星期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超期3个月由海关变卖处理(运输工具申报进境之日起)。不宜长期保存的货物,根据实际情况随时处理。

  ②出口货物:货物运抵海关监管区后、装货的24小时以前。

  ③经海关批准允许集中申报的进口货物,在规定期限录入“集中申报清单”电子数据向海关申报,海关审结之日起3日内现场交单。在次月10日,对一个月以内以“集中申报清单”申报的数据进行归并,填制进出口货物报关单到海关办理集中申报手续。(2008年教材变动的地方)

  ④特殊货物,经电缆、管道或其他方式进出境的货物,按照海关规定定期申报。

  (4)申报日期:(重要考点)

  指申报数据被海关接受的日期。无论以电子数据报关单方式申报,还是以纸质报关单申报,海关接受申报数据的日期即为申报日期。

  ①采用先电子数据报关单申报,后提交纸质报关单,或仅以电子数据报关单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为海关计算机系统接受申报数据时记录的日期。

  ②电子数据报关单被退回,重新申报的,申报日期为海关接受重新申报的日期。

  ③先纸质报关单申报,后补报电子数据,或只提供纸质报关单申报的,海关工作人员在报关单上做登记处理的日期为海关接受申报的日期。

  (5)滞报金:(重要考点 )

  未按规定期限申报,由海关征收滞报金,滞报金按日计征,起始日和截止日均计入滞报期间。

  计征起始日为运输工具申报进境之日起第15日为起始日,海关接受申报之日为截止日。

  ①电子数据申报后,未在规定期限提交纸质报关单,被海关撤单需重新申报产生滞报的,计征起始日以自运输工具申报进境之日起第15日为起始日,以海关重新接受申报之日为截止日。

  ②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申报并经海关审核,必须撤销原电子数据报关单重新申报产生滞报的,滞报金的征收,以撤销原电子数据报关单之日起15日为起始日,以海关重新接受申报之日为截止日。

  ③运输工具申报进境之日起超期过3个月未向海关申报的,由海关变卖处理,收货人申请发还余款的,要扣除相关的费用(例如仓储费,滞报金等),滞报金的征收以运输工具申报进境之日起第15日为起始日,以该3个月期限的最后一日为截止日。

  ※滞报金按日征收金额,为完税价格的千分之0.5征收。

  ※以元为单位,不足一元的部分免征。

  ※起征点为:50元

  ※滞报金的计征起始日如遇法定节假日,则顺延自其后第一个工作日。

[1] [2] [3] 下一页

责任编辑:wangpeng6151

文章搜索:
 相关文章
热门课程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