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章 新民主主义时期革命根据地的法律制度
(1)《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宪法大纲》:制定背景、主要内容、历史意义及其缺陷。
(2)工农民主政权的土地革命立法:土地立法的主要内容和特点。
(3)工农民主政权的刑事立法:刑事立法的主要原则,反革命罪的概念。
(4)《陕甘宁边区抗战时期施政纲领》:制定背景,主要内容,历史意义。
(5)抗日民主政权的土地立法:主要立法,保护土地所有权,减租减息,保障佃权。
(6)抗日民主政权的刑事立法:主要立法,刑事立法原则的发展,其主要内容。
(7)抗日民主政权的司法制度:司法、行政与审判机构合一制,人民陪审制,人民调解制,"马锡武审判方式"。
(8)解放战争时期人民民主政权的施政纲领:制定背景,《中国人民解放军宣言》的主要内容,《华北人民政府施政方针》。
(9)解放战争时期人民民主政权的土地立法:"五四指示",《中国土地法大纲》的制定背景、主要内容。
(10)解放战争时期人民民主政权的刑事立法:刑事立法的原则,刑事立法的主要内容,"管制"制度。
(11)解放战争时期人民民主政权的经济立法:三大经济政策,"发展生产、繁荣经济、公私兼顾、劳资两利"的方针。
(12)解放战争时期人民民主政权的司法制度:人民法院的体制,《关于废除国民党(六法全书)与确定解放区的司法原则的指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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