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清朝的法律制度
(1)清初法制指导思想:保持法律制度的连续性,"正人心、厚风俗","有治人,无治法"。
(2)法律形式:清律,清例,清会典,回律、苗律、蒙古律等少数民族法规。
(3)犯罪与刑罚的主要特点:大力加强思想文化方面的专制统治。
(4)典权制度:典权的由来、确立及其主要内容。
(5)行政管理制度:军机处;总督,巡抚。
(6)海外贸易制度:清朝海外贸易制度的演变及其历史背景,海关制度。
(7)诉讼和审判制度:起诉的限制,诉讼的程序,旗人诉讼的特权,理藩院,"自理词讼","秋审"制,幕友和胥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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