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秦朝的法律制度 (1)法制指导思想:以商秧、韩非法家理论为主的法制指导思想;"法令由一统","事皆决于法",以刑杀为威。
(2)《睡虎地秦墓竹简》(《云梦秦简》):《云梦秦简》的发现,《云楚秦简》的主要内容。
(3)法律形式:律,令(制、诏),式,法律答问,廷行事,课、程等。
(4)定罪量刑的主要原则:①以身高确定刑事责任年龄;②区分有无犯罪意识;③区分故意与过失;④并合论罪;⑤共犯加重;⑥自首减刑;⑦诬告反坐。
(5)刑罚和犯罪:秦朝的刑罚体系及其特点,秦朝的主要犯罪及其特点。
(6)所有权:商秧变法始以爵秩等级来确定占有土地的多寡,以"封"作为土地所有权的标界;"为田开阡陌封疆","使黔首自实田"。
(7)中央集权君主专制的皇帝制度:中国皇帝制度的确立、主要内容及其对后世的影响。
(8)中枢行政机构和地方行政机构:三公九卿制,郡县制(乡、里、亭),道。
(9)官吏管理制度:任官标准与限制,选任方式,秩禄制度,考课与奖惩制度。
(10)司法制度:①司法机构:中央有廷尉与御史大夫;地方为司法机关与行政机关合一,分为郡县两级;乡、亭也有一定的调解、治安功能;②诉讼制度:纠举与自诉,"公室告"与"非公室告",受理程序与"爱书"制度,审判程序,"读鞫"与"乞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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