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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10月自考法律冲刺:民事诉讼法考试的分值分布
来源:优易学 2005-10-8 13:30:17   【优易学:中国教育考试第一门户】   资料下载   学历书店
备战十月 自考冲刺复习之法律篇

  主持人:各位网友,大家好!今天我们很荣幸请到了华夏大地自考网的法律专业赵俊峰、王婷婷两老师。

  王婷婷:大家好!我是王婷婷。

  赵俊峰:各位网友,大家好!我是华夏大地的高职讲师也是兼职律师赵俊峰很高兴为大家解答问题。

  主持人:请两位老师谈谈考试结构和考前应该注意的问题。

  王婷婷:我先说一下民法和民事诉讼两门课程,这两门课都是法律专科必考的课程,民法这门课的试卷结构一般是比较传统的,题型由一些单选题、多选题、名词解释、简答、案例和论述几方面组成,这都是比较传统的考题。在试卷的结构上题型是这样的。在考分比重还有期权、债权占的比重会多一些,下面我会再给大家详细谈一下。

  关于民事诉讼法试卷结构和民法是相当的,也是由单选题、多项选择题、名词解释、简答题、案例题组成。关于分值我们以后的访谈也会详细给大家介绍。

  这两门课的考试结构大家就先了解这样一些,如果再有具体的问题请大家提问,我会尽量给大家回答。

  赵俊峰:王老师对民法、民事诉讼法的结构进行了分析,我也对环境和资源保护法这门考试简单地说上两句,题型结构近两年有五种题型,分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简答题、论述题等五中题型,同学们首先要对题型的分值有一个全面的了解。其实名词解释出与不出关系不太大,也是着重对知识点的考察。在以后同学们可以针对一些具体的题型可以提问,以后咱们可以进行交流。

  网友:赵老师环保我考了两次,太难考了,重点章节在哪儿?我该怎么把握这次考试?

  赵俊峰:这个同学问的问题也是比较实在的,其实这位同学是想问考题在哪里,这个是机密。我想说的是,咱们的重点章节就是在我的课间当中讲得非常清楚,在这边我也可以简单说一下,环保分四篇,重点的章节在第一篇,支点的分布占的分值是比较大的,重点章节像第1章、第8章都是比较重点的,希望同学们了解,也可以登陆我们华夏大地教育网的辅导。  

  网友:平时学习民法时需要看其他的参考书吗?

  王婷婷:关于这个问题许多同学也问过,民法这门课同学普遍反映是专课里面比较难考的课,民法的知识点涉及到生活中的方方面面,非常广泛,所以同学们学起来感觉比较吃力,而我们一本自考的教材受篇幅的限制,讲解的有些东西又比较笼统或者说没有把问题讲得太深奥,大家如果想把民法学好并且顺利的通过考试,在学习的过程中应该看其他的参考资料。比如像关于民法的精讲的教材和书籍,这个如果配合着自考的教材学习,就会把总论的部分学得透彻一些。还有合同法、继承法的部门,这些法律方面都有专门的法律教材,他们的阐述就会比我们自考书里面阐述的更清晰、明确得多,因此如果有精力的同学,尤其是没有老师讲述自己学习的同学,在学习的过程中就应该更多看其他的辅导材料了。

  如果对学习民法学得好,有老师的讲述应该是对大家更有帮助的,比如像自考辅导的网站,像华夏大地的网站就会有老师给大家清晰的讲解,并且能给大家指导出哪些教材、哪些辅导书比较有用或者更贴近考试,这些大家都可以尝试一下。

  网友:赵老师,考试的最后一个月该怎么去复习呢?怎么把握呢?

  赵俊峰:这个问题属于一个学习方法安排时间的问题,首先我要告诉同学们,第一,你要给自己做一个计划,自己报几科,怎么来利用这个时间复习。第二,怎么把握这个考试,就是时间的安排。第三,在考试时心态的调整,要把自己的学习效力提高上去。

  网友:请问论述题答到什么程度才能得到更高的分?

  赵俊峰:首先答论述题要对一个基本概念的论述清楚,再一个不能光答点,一定要加一些简单的叙述,因为论述题是考察一个知识点的全面掌握的,所以说不能答得太简单。考生们如果想得高的分数,在解答论述题时一定要对主要点进行简单的明。

  王婷婷:就像赵老师说的一样,论述题往往考察一个同学对这个知识不光是记忆而且要理解的比较全面、比较透彻,首先像赵老师说的,首先得把概念阐述清楚,然后再对这个概念进行全面的分析,如果同学们为了考试得分,你分析得越多越好。

  网友:有限责任公司破产如何使用破产法?

  王婷婷:关于有限责任公司破产的问题,我们的国家有关于破产方面有两部法律制度,一部我们的破产法,破产法调整的对象应该是只适用于国有的公司,国有企业的破产适用,而有限责任公司这些公司或者是私人性质的企业他的破产不适用于我们国家的破产法的,他是适用于我们国家民事诉讼法中的企业法人破产还贷程序,很多同学关于这个破产法的适用搞不清楚。这位同学出现这个疑问有可能是,老师在破产法破产还贷程序的这一章的时候,往往关于破产当中的一些知识都可能会借用破产法里的知识,比如破产债权如何确认、清算组如何组成,民事诉讼法里对这块介绍的可能比较笼统,具体的细节可能和破产法相一致的,这个就会给同学一个误解,是不是私人的公司也是适用破产法了,这一点是不是的,大家一定要明确,有限责任公司如果不是国有公司的话,他的破产是适用于民事诉讼法的企业破产还贷程序,不适用破产法。

  网友:环境与资源保护立法采用的经济刺激手段有哪些?

  赵俊峰:这个问题也是有很多同学都经常问到的问题,这个问题是2004年的一个考题,很多同学下来之后不知道答案是什么,其实咱们这点考的是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第8章的内容,答的有三点,政府援助、低系贷款等,很多同学答成了第5章的内容,经济刺激等,同学问这一题搞不清出现的问题就是理解上发生了偏差,所以同学们在底下复习时一定要把知识点进行对比的记忆和学习,这是很重要的,这个题的答案应该是第8章的内容。

  网友:抵押必须登记吗?不登记抵押有效吗?

  王婷婷:这个也是民法中的一个问题,关于抵押的问题,担保物权里面有抵押、质押和流质,抵押是不转移占有,而质押是转移占有,抵押怎么生效,最主要的方式各个国家对于这方面的立法是不大一致的,关于抵押这个问题,现在世界各国大概有这么两种主义,一种叫登记生效主义,一种叫登记对抗主义。登记生效主义,就是抵押必须得登记这个抵押才能生效,登记对抗主义就是抵押不一定用登记,但是登记之后能产生对抗其他第三人的效力,而不登记抵押是成立的,但是不产生这种效力。我们国家的民法对于抵押是否登记的问题是这样的规定的,对有特定的标地物的时候我们是必须登记的,必须土地使用权的抵押,还包括建筑物的抵押,还有车辆、船舶、飞行器,这几种物作为抵押的时候是必须得登记的,不登记这个抵押不生效。除了这几种物之外,作为其他的动产和非动产抵押的时候,我们不强求登记,不登记签订一个合同也生效。也就是说关于抵押这个问题,我们国家的民法是同时并行的采取了登记生效主义和登记对抗主义两种形式。

责任编辑:虫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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