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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深圳办理2007下半年自考毕业手续的通知
来源:优易学 2011-12-17 17:49:58   【优易学:中国教育考试第一门户】   资料下载   学历书店

  2007年下半年自学考试毕业手续将于12月14至18日进行,现将深圳市考生有办理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办毕业手续的条件:

  1、已按广东省自学考试《专业考试计划》,考完规定应考的所有课程(含实践课)。

  2、考生所有合格课程的成绩均在同一个准考证号中(如存在不同准考证号,或有的课程是在外省考的,应在今年11月1日前已在我省办理了转考、免考手续)。已用于办理毕业手续或已转出外省的成绩,不能直接用于毕业申请。

  3、自学考试管理系统中本人的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电子相片和各科成绩等数据准确无误。

  4、无违纪记录(如有违纪记录,已达到推迟毕业年限)。

  5、未办理过该专业的毕业证。

  二、申办毕业手续的办法:

  申办毕业手续的主要程序是:考生上网申请毕业登记并打印表格→填写表格并交毕业审定费→提交表格及其他毕业材料。具体为:

  1、12月14~18日,考生自行上网登陆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网址:www.stegd.edu.cn/selfec/Indexks.jsp),进行网上申请毕业登记,并打印《毕业生登记表》。详见网上申请毕业登记流程图(附件二)。

  2、填写好《毕业生登记表》背面的“本人简历”;交所在单位填写“考生在单位的思想和工作表现”并加盖公章(无工作单位的,可到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盖章),注意其他项目不要填写;到深圳发展银行交纳毕业证审定费38元。

  3、12月15~18日,考生提交毕业生材料。

  (1)考生申请毕业需提交的材料:

  专科:网上打印的《毕业生登记表》一式两份;准考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审定费缴费票据。

  本科:基本材料与专科相同;另外,还必须提供原有学历证书(专科或以上)以及省教育厅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验证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毕业证验证要求详见第三项 “关于办理本科毕业手续考生的原有证书验证的说明”)。

  (2)提交材料地点:柏泰培训中心(福田区八卦路610栋四楼,电话:25924241、25924246)。

  (3)提交材料时间:

办理 时间
12月 15日
12月 16日
12月 17日
12月 18日
上午
下午
上午
下午
上午
下午
层次
专科
专科
专科
专科
本科
本科
所有独立办班专业
专业 会计法律学前教育 行政管理汉语言文学护理学 英语日语计算机应用公商企业管理 所有其他专科专业 会计法律英语 其他所有本科专业

  (工作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为1:00—6:00)

  注意:毕业资格的审核权在省考办。市自考办的工作主要是整理并上报材料,能否毕业由省考办审定。考生如对本人个别课程是否符合毕业要求没有把握,应及时做好按广东省现行要求考齐所有课程的后备安排。如经省考办审核本次未能获得毕业证书的,无论何种原因,今后申请毕业时,仍须按以上程序,再次办理毕业手续。

  三、办理本科毕业手续需对原专科(或以上)学历证书验证问题的说明。

  省考办规定,办理本科毕业手续的考生,其原有专科(或本科)毕业证书,除广东省自考委颁发的自考大专毕业证书外,均需自行提前到广东省教育厅学历认证中心进行认证(地址:广州市东风东路723号,联系电话:020-37626810;或委托省学历认证中心深圳代办点办理(地址:深圳市人民北路书院街6号深圳中学西校区4号楼二楼服务大厅,电话82294164)。申请下半年本科毕业的考生,应于当年11月1日前办理原有毕业证认证手续。

  四、考生领取毕业证书的说明:

  (1)领证时间:2008年4月,考生可于4月初上深圳招考网(www.51a.gov.cn)或拨打电话960900查询毕业审核结果及发证时间。

  (2)地点:请于08年4月初留意“深圳招考网”(www.51a.gov.cn)上通知(也可拨打960900查询)。

  (3)按教育部规定:自考毕业证只发一次,遗失不补。毕业证书应由考生本人凭身份证、准考证及办理毕业证的回执前来领取;如由他人代为领取的,应出示经公证的代领委托书。

  附件:

  一、申办自学考试毕业手续程序

  二、网上申请自学考试毕业登记流程图

  三、深圳发展银行自考毕业证缴费单

  四、《毕业生登记表》打印申请单

责任编辑:虫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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