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东营市2009年毕业证书申办:请课程全部合格的考生于六月八日前到所在县区自考办、市直报名点领取并填写申办材料,务于六月十三日到东营市教育局三楼多功能厅送交材料并现场采集信息。
报名咨询电话:
东营区自考办:8221130;
河口区自考办:3651189;
垦利县自考办:2523223;
利津县自考办:5621556;
广饶县自考办:6441950;
东营职业学院成教处:8060116;
东营职业学院中专部:8308357;
大王职业学院成教处:6876553;
东营市公安局政治部:8339670;
东营市自考办:8339269,8330731,8331089
望广大考生互相转告,切莫错过规定时间!
一、申办要求
根据山东省自考专业计划要求,课程(含实践环节考核、毕业考核)全部合格的考生于2009年6月8日前到各县区自考办及市直有关报名点领取《毕业生登记表》、《毕业生档案袋》、《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名登记卡》等材料。此申办说明须人手一份,考生须仔细阅读并按要求认真填报,否则后果自负。毕业材料一律免费发放。
二、填写说明
1、《毕业生登记表》:一式两份,须由考生本人用黑色钢笔或签字笔认真填写,不准涂改,不准代填,不准复印;填表日期、自我鉴定日期、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意见签署日期均在2009年6月10日前,要注意前后顺序:“毕业证书号”不填:“准考证号”只填写长城卡准考证号(以05开头);身份证号码务必填写准确:“主考学校”和“专业”必须按照2000年、2004年或2008年版《山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计划手册》准确填写,不准使用简称,设有两个主考院校的专业填写所列第一个主考院校,专业名称必须注明专科或本科,如法律(专科)。准备2寸照片(黑白、彩色均可)两张,用曲别针别在“贴照片处”,不准粘贴;所在单位意见和主管部门意见必须填写并加盖公章,所在单位意见要具体(应从政治、思想、工作等方面综合填写,不准只填“同意”两字),主管部门意见可填“情况属实,同意申报”。自我鉴定不得少于200字。
“考试成绩”栏必须按《山东省自学考试专业考试计划手册》(2000年、2004年或2008年版)课程设置表上的顺序填写;参加“过程性考核”的高校在校生必须按单独的“过程性考核”专业考试计划课程设置表上的顺序填写(考生可到东营职业学院成教处查询并填写。电话:8060773,联系人:王老师)。对顶课程(包括考学分的课程),一定要在相应位置依次填写实考课程名称及成绩,课程与课程之间不准空格;最后依次填写课程实践环节考核的成绩(表格不足的可填在毕业环节栏内)。“年月”填写考试时间,如2000.04;毕业考核不准填在“考试成绩”栏内,须填在“毕业环节主要内容”栏(可填写论文题目或“毕业考核”)及其右侧的“成绩”栏内。免试的科目“成绩”栏不填成绩,“备注”栏填写“免试”。用社会证书顶替课程的“课程名称”栏填写证书名称(如NIT、PETS),“成绩”栏填写“合格”。
责任编辑:小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