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优易学 >> 学历考试 >> 自学考试 >> 自考资讯 >> 学位实践 >> 正文
内蒙古自治区2009年上半年自考考生注意事项公布(包括取消长期准考证费、毕业证书工本费的通知)
来源:优易学 2011-3-30 11:18:00   【优易学:中国教育考试第一门户】   资料下载   学历书店
各盟市自学考试办公室:
  一、为了充分发挥网上报名的优势,扩大对考生的服务范围,让考生更准确的了解考试的相关信息,我办重新修订了自学考试座位通知单的式样、内容(见附件),现印发给你们,望你们熟悉掌握相关事宜,正确指导考生履行自学考试的相关程序,进一步规范我区的自学考试考务管理工作。
  二、根据内财非税[2009]112号文件《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发展改革委关于取消和清理部分自治区设立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精神,从2009年3月1日起,取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长期准考证工本费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书工本费,望各盟市认真执行。

内蒙古自治区自学考试办公室
2009年3月20日

责任编辑:小草

文章搜索:
 相关文章
热点资讯
热门课程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