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在2009年9月至2009年12月期间到哈师大申请学士学位的自考毕业生,学校已召开学位会议并通过你们的学士学位授予资格,请按以下要求领取学位证书。
领取时间:
2010年1月18日——1月29日2010年3月1日——3月31日(节假日除外)
上午:8:30——11:00时下午:2:00——4:00时
领取地点:
哈师大继续教育学院办公室(江南校区主楼207室)
领取须知:
1、携带考生本人身份证;如果代领,必须携带被代领人身份证复印件和代领人身份证。
2、请按上述时间领取,过期不候。
责任编辑:小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