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考试报名将于7月20日截止,司法部近日发出通知,允许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电视大学等院校的应届毕业生持所在院校的证明函先期报名。
司法部近日发布《司法部办公厅关于2005年国家司法考试报名工作中有关问题处理意见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对于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电视大学等院校的应届毕业生,因未完成全部课程考试而在司法考试报名期限内不能取得毕业学历证明的,允许他们持
所在院校的证明函先期报名,待取得全部单科合格成绩后,在报考的司法考试机构规定期限内,凭全部单科合格成绩证明,领取准考证,参加考试。
考生2005年国家司法考试成绩合格,申请法律职业资格时,须提交本人毕业学历证书,否则,不予办理。(实习生 申庆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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