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优易学 >> 学历考试 >> 自学考试 >> 自考资讯 >> 考试报名 >> 正文
内蒙古09上半年自考网上报名实施办法
来源:优易学 2011-11-24 13:27:36   【优易学:中国教育考试第一门户】   资料下载   学历书店

三、各级考办的主要工作

  1、旗县(区)招办的主要工作

  (1)为考生照相及打印考生信息确认表,并认真审核相关考生证件材料,督促考生认真核对报名信息,做好考生照片采集工作及信息确认工作。

  (2)考试前为考生发放由自治区自考办统一制作的长期准考证。

  (3)答复考生咨询的有关问题。各旗县(区)招办回答问题必须认真、严谨,对于疑难问题,可通过盟市考办向上逐级反映,以便正确回答。

  (4)对没有上网条件和不会网上操作的考生,可到旗县(区)招办设置的考生服务中心有偿办理报名报考业务。

  2、盟市考办的主要工作

  (1)对旗县(区)招办的各项工作进行管理、督促和检查,做好报名前的准备工作。

  (2)做好报考前的宣传工作。

  (3)考前根据考场编排的需要,联系确定各个考点。

  (4)及时为考生办理转考手续。

  (5)考试前打印考试中需要使用的各类材料(包括考生座位表,考生照片对照表等)。

  (6)认真组织实施考试工作。

  (7)每次报名完毕,收集并保管考生签好字的报名信息确认表以及考生其他的相关材料等。

  (8)做好自治区自考办部署的其他工作任务。

  四、需要注意和明确的问题

  1、2008年下半年开始,区内各盟市之间转考,不再生成新的准考证号,还是用原盟市的准考证,考生准考证号实现一人一号全区通用。

  2、网上报名实行网上缴费,各种报名报考费用(如准考证费等)将在网上报名时同时收取。实践性环节的报名费用在考生领取实践性环节考核表时由盟市考办统一收取,不在网上收取。需特别提醒考生:考生需在网报结束前再次登录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核实报考课程与缴费信息的准确性,如发现问题及时联系当地旗县(区)招办解决。考生网上报名结束后,自治区自考办将按照有关分成比例规定及时返还各盟市的报考费用。

  3、经自治区自考办批准的,包括自治区直属考点、高职高专与自考相衔接的试点院校、监狱考生、其他自治区自考办批准的相关单位等各类有关助学单位可代替本单位考生办理网上注册、网上选课等网上报名的各类相关手续,也可只办理一张农行银行卡并开通网上银行功能,通过网上银行为本单位所有考生支付各类考试费用。

上一页  [1] [2] 

责任编辑:虫虫

文章搜索:
 相关文章
热点资讯
热门课程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