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优易学 >> 学历考试 >> 自学考试 >> 报考指南 >> 正文
山东省青岛市自学考试免考课程相关规定
来源:优易学 2011-11-16 12:13:42   【优易学:中国教育考试第一门户】   资料下载   学历书店
  (一)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免考自考公共英语(一):
  1、英语(专本科)专业毕业生;
  2、具有2005年以前获得的大学英语四、六级证书;
  3、具有全国英语(PETS)等级二级及以上证书。
  (二)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免考自考公共英语(二):
  1、英语(专本科)专业毕业生;
  2、具有2005年以前获得的大学英语四、六级证书;
  3、具有全国英语(PETS)等级三级及以上证书。
  (三)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免考自考非计算机类专业中的“计算机应用基础”课程:
  1、计算机应用、计算机信息(专本科)专业毕业生;
  2、具有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一级及以上证书;
  3、具有自学考试系统组织的“全国计算机应用技术(NIT)”考试各模块之一的。
  (四)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免考自考本科专业中的“管理系统中计算机应用”课程:
  1、计算机应用、计算机信息(专、本科)专业毕业生;
  2、通过自学考试系统组织的“全国计算机应用技术(NIT)”考试中1021模块的。
  (五)关于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NCRE)证书的有关免考政策:
  1、获得全国计算机等级一级(各科目之一)及以上合格证书者,除原来的免试规定外,可以免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中的“计算机应用技术(2316)”课程,(含理论考试和实践考核);
  2、获得全国计算机等级二级合格证书者,可以免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中的“高级语言程序设计(0342)”课程,(含理论考试和实践考核);
  3、获得全国计算机等级三级合格证书者,可以免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中的“微型计算机及其接口技术(2319)”和“微型计算机原理及应用”(2277)(含理论考试和实践考核)。
  (六)其他规定见“山东省高教自学考试课程免考实施细则”(鲁教考委[2004]4号)。

责任编辑:小草

文章搜索:
 相关文章
热点资讯
热门课程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