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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2009年(下)自考摄影专业非笔试考核方式
来源:优易学 2011-10-14 11:24:35   【优易学:中国教育考试第一门户】   资料下载   学历书店

  摄影专业(本科)影视摄影(课程代码:01202)
  1、考生根据考试现场提供的命题要求进行拍摄,摄影器材自带 (必须是数码照相机)。
  2、考试结束后请考生立即携带相机到制定地点上传考试拍摄内容。

  3、请按命题的顺序提交图片摄影作品的电子文件(JPEG格式),每个命题只允许提交一幅图片摄影作品,务必将相机内不是考试内容的电子文件删除,否则成绩为零。
  4、命题中要求的图片摄影作品题材不限,人像、风光、静物均可。5个考试命题可以是同一题材或不同题材。
  5、作品必须由考生本人拍摄,如巡考中发现考生作弊,立即取消考试资格。
  成绩评定:优秀(90-100分)、良好(80-89分)、合格(60-79分)、不合格(60分以下)
  具体评定标准:(课程委员拟定)
  优秀(90-100分):作品符合命题要求,有一定的创意,能够很好掌握画面用光、构图等手段来表达创作意图。
  良好(80-89分):作品符合命题要求,能够较好运用画面用光、构图等手段表达创作意图。
  合格(60-79分):作品基本符合命题要求,能够基本运用画面用光、构图等手段表达创作意图。
  不合格(60分以下):作品完全不符合命题要求,画面用光、构图等方面较差。
  另:摄影专业(专科)摄影作品赏析和摄影专业(本科)影视精品解读的考核方式以各自的考试大纲为准。

责任编辑:小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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