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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08上半年自考毕业论文(设计)考生须知
来源:优易学 2011-11-26 19:33:56   【优易学:中国教育考试第一门户】   资料下载   学历书店

2008年上半年北京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论文(设计)

考 生 须 知

  毕业论文(设计)的考核是考核考生研究能力和综合运用所学理论知识和技能,

  独立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它要求考生在教师的指导下,根据论文选题的范围和要求,独立撰写论文或完成设计任务,并向答辩小组简要报告毕业论文(设计)选题的价值、主要观点、形成过程,论据和论证方法、主要内容等。

  为使参加毕业论文(设计)的考生顺利完成毕业论文(设计),请考生做好以下工作:

  一、毕业论文(设计)现场审核通过后,领取“北京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论文审定表”(一式两份)、“北京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申请表” (一式两份),离开现场后按要求自行填写。

  二、“北京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申请表”按照其填表说明认真填写;“北京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论文审定表”仅填写“专业”、“姓名”(现场审核时填写)、“准考证号”,前往高校时须携带上述两类表。

  三、毕业论文(设计)指导、答辩费400元/人。

  四、考生通过现场审核后,在规定的时间到高校缴费或交表,主动与高校院系联系人或指导教师联系,及时得到指导教师的指导。根据本人的选题方向或指导教师的建议,立即着手有关资料的收集、整理,初步确定论文题目并写出论文提纲。

  五、考生如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论文或未答辩,须随下期重新申报并缴费。

  六、毕业论文(设计)必须在2008年5月15日前完成答辩(论文或设计完成周期由主考院校确定),否则不能按期毕业。

  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完成后,请考生在规定时间内(2008年6月15日—17日)到报名所在的区县自考办领取论文成绩通知单,成绩通过者请按要求申办毕业手续。

责任编辑:虫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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