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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2009年自考法律(本科段)考试计划一览表
来源:优易学 2011-5-27 14:00:16   【优易学:中国教育考试第一门户】   资料下载   学历书店
  2030106 法律(本科段)
  主考学校:南京大学
序号 课程代号 课程名称 学分
1 03709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 4
2 03708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2
3 00015 英语(二)◆ 14
4 00262 法律文书写作 3
5 00259 公证与律师制度 3
6 00230 合同法◆ 4
7 00167 劳动法 4
8 00249 国际私法 4
9 00246 国际经济法概论◆ 6
10 00226 知识产权法◆ 4
11 00228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 4
12 00227 公司法◆ 4
13 00258 保险法 3
14 00169 房地产法 3
15 05680 婚姻家庭法 3
  00233 税法 不考英语者的换考课程 3
05678 金融法 4
00263 外国法制史 4
00257 票据法 3
  20245 刑法学 加考课程 7
00242 民法学 7
00243 民事诉讼法学 5
16 06999 毕业论文(不计学分)
学分合计 不少于68学分
  说明:
  1、在原法律专业(本科段)已通过但被调整的课程,可按上表对应关系进行替代。
  2、除替代思想政治理论课的
  3、关于公共政治课的调整及替代关系请参照《专业考试计划简编编写说明》(08版)第11条。
  4、申请学位的,除英语外其他学位要求课程不予免考,免考英语的,可申请参加省学位办组织的成人学位英语考试;替代学位要求课程的课程成绩,可视为学位要求课程的成绩。不考英语的,不授予学位。
  5、有关毕业论文指导与答辩、学士学位申请等事宜,请浏览http://ces.nju.edu.cn/.
  报考条件:
  1、凡属国民教育系列法律类专业专科及以上毕业生可直接报考本专业。
  2、监所管理专业专科毕业生报考本专业,需加考“00243民事诉讼法学”课程;其他专业专科及以上毕业生报考本专业,需加考“00242民法学”和“20245刑法学”两门课程。

责任编辑:小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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