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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2008年7月份高教自考报考宣传提纲
来源:优易学 2011-3-24 20:29:40   【优易学:中国教育考试第一门户】   资料下载   学历书店

  四、收费标准

  报名考务费为每门课程30元,新生办理《准考证》工本费15元。

  五、考试与结业

  全省自学考试由省自学考试委员会主持,各设区市招生考试委员会按照省自学考试考务管理工作有关规定组织实施。考生按《考试通知单》指定的考点和考场参加考试,考生进入考场需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准考证和《考试通知单》。三证缺一不得入场。未办理身份证或丢失身份证者,持有本人一寸免冠照片、照片上盖有当地公安部门公章的临时身份证明方能参加考试。考生考试时必须遵守《考生守则》。考试采取单科考试评定成绩和学分累积方法,课程考试成绩及格者给予记学分,不及格者不记学分,但可以参加下一次该课程的考试。考生参加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课程和实践环节考试成绩均合格,政治思想和工作表现经鉴定合格,由江西省自学考试委员会颁发毕业证书(主考学校副署)。

  考试成绩可在“江西教育网”和“江西自学考试网”查询。

  六、学历、使用和待遇

  凡参加自学考试获得毕业证书者,国家承认其学历。获得本科毕业证书者,由有学士学位授予权的主考学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及有关规定授予学士学位。自学考试毕业生使用和工资待遇按照1988年3月3日国务院颁布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中的规定执行。参加自学考试的大、中专学校在校学生,毕业前可办理延期派遣,延期期满获得自学考试毕业证,可按当年在校生毕业就业程序进行派遣,并注明现在的最高学历及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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