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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江苏省徐州市义务教育阶段违规录取的学生不予办理学籍
来源:优易学  2011-5-11 14:12:46   【优易学:中国教育考试第一门户】   资料下载   学历书店

  5月10日,市教育局对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坚决杜绝考试招生、抢拉生源及提前招生等违规行为。对学校无计划、不按规定程序录取的学生,不予办理学籍档案。
  据了解,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不得以书面考试、面试或其它形式的测试等方式录取新生,不得擅自扩大招生计划和招生范围,不得提前招生,不得以设立重点班、实验班等为名进行招生。
  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须严格执行学籍管理规定,坚持学生在哪校就读、学籍就建在哪校的原则,做到入校新生数与学籍人数相一致。严禁招收学生而不为其建立学籍、学校集体到外校空挂学籍或者强迫入学新生自行到外校空挂学籍等行为。
  另外,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继续实行免杂费和课本费政策,执行物价部门审批收费标准,不得擅自增加收费项目和提高收费标准。

责任编辑:小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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