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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中国法制史》复习资料(5)
来源:优易学  2011-11-26 14:45:47   【优易学:中国教育考试第一门户】   资料下载   学历书店
代以御史中丞为台主,又设立“黄河狱诏书侍御史”,纠举审判官吏的不法行为。

③晋代的尚书台地位提高,“三公曹、二千石曹”执掌司法审判,同时掌管囚帐。

④西晋在朝堂外设立“登闻故”,允许有重大冤屈者击鼓鸣冤,直诉中央或皇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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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sealion19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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