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汉朝:
1.汉朝法律形式:律、令、科、比。
①科:律以外关于规定犯罪、刑罚的一种单行禁条。
②比(决事比):在律无正条规定时,比照最接近的律令条文,或同类典型判例处断。
③“约法三章”:刘邦“杀人者死,伤人及盗抵罪”,成为西汉立法的开端。
④汉律60篇:《九章律》、《傍章律》、《越宫律》、《朝律》。
《九章律》·萧何:盗律、贼律、囚律、捕律、杂律、具律 + 户律、兴律、厩律。
《傍章律》·叔孙通·18篇:关于礼仪制度方面的内容。
《越宫律》·张汤·27篇:关于宫廷警卫方面的内容。
《朝律》(《朝贺律》)·赵禹·6篇:关于朝贺制度方面的内容。
2.汉朝民事制度:
①汉朝所有权:国有土地、私有土地。
私有土地 准许买卖,买卖双方必须订立契约,办理报官过户后,法律保护
赏赐土地
②汉武帝为统一货币,颁行三铢钱,禁止私铸钱,违者“盗铸诸金钱,罪皆死”,都要处死。
3.汉朝有关罪名:
①左官:官吏违法私自到诸侯国任命者。
②阿党附益:1)阿党:诸侯官吏和诸侯王结成一党2)附益:官吏诸侯王交好,图谋不轨。
责任编辑:sealion19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