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05年在全县28所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实施爱心营养餐工程以来,该县在三个方面狠下工夫实现“三强”,确保这项民生工程、惠民政策落到实处。
一是强基础,在学校食堂建设上下工夫。创新工作,实现学校食堂由对外承包经营改为学校自主经营,爱心营养餐由承包人提供改为由学校提供。学校食堂以非盈利为原则,设立爱心营养餐窗口,每周提供不少于5餐的营养餐,每餐标准3.75元,三中集团学校、古市小学等学校还以每生每学期10元至15元不等的标准补贴给学生。2012学年,该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食堂100%实现自主经营,成为全市首个全面推行学校食堂自主经营的县。目前该县已创建A、B等级食堂13所。
二是强投入,在经费保障上下功夫。全县学校营养餐的经费,由教育局会计核算中心统一单独建账,专款专用,并规定每学期不得有结余,保证经费全部用于学生营养餐支出。2005年以来,营养餐标准从每生每年350元提高到每生每年750元,受助面从12.56%提高到43.81 %,仅2012学年学生营养餐经费达660余万元。除此之外,该县财政还配套了柴火费专项补助经费和食堂用工人员专项补助经费,今年两项经费合计240万元。
三是强监管,在食品安全上下功夫。出台学校食堂大宗食品定点采购招标的指导性意见,规范操作程序,全面开展食堂粮、油、豆制品、肉等大宗物品采购的定点采购。完善学校食堂内部管理制度,制定食物中毒及疫情、病情等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加强学校自备菜的管理,推行标准菜谱,多渠道全面及时公开食堂信息,着力打造“阳光食堂”。2013年9月, 28所义务段学校全部实现食堂大宗物品定点采购,既增添了安全性,又节省食堂资金100余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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