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任单位:中宣部)
14.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推出一批注重科学素养、弘扬科学精神、提倡科学态度、讲究科学方法的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典型。
(责任单位:中宣部、人事部)
三、组织协调 1.成立组织协调机构。由中组部、人事部牵头,中宣部、科技部、中科院、社科院、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中国科协为成员单位成立“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科学素质行动”协调小组。组长由中组部干教局分管负责同志担任,副组长由人事部公务员管理司和中国科协科普部分管负责同志担任,其他各成员单位相关司局负责同志担任协调员,并确定一名处长作为具体联络员。协调小组办公室设在中组部干部教育局综合处,负责协调日常工作。
2.坚持分工负责制。各成员单位分工负责,按照职能分工切实抓好方案的组织实施。牵头单位要认真负责地履行整体谋划、协调服务、督促检查等职能。
3.建立工作协调机制。根据工作需要,各成员单位之间要加强联系,互通信息,以促进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将不定期举行联席会议,交流情况,研究工作,推动各项任务的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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