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援助,是指在国家设立的法律援助机构的指导和协调下,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工作者等法律服务人员,为经济困难或特殊案件的当事人给予减、免收费提供法律帮助的一项法律制度。
法律援助的基本社会功能是扶贫助弱。
法律援助是政府的责任,司法部设立全国法律援助中心,指导和协调全国的法律援助工作。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设立法律援助中心,指导、协调、组织本地区的法律援助工作。未设立法律援助中心的地方,由司法局指派人员代行法律援助中心职责。律师应当依照律师法和《法律援助条例》的规定履行法律援助义务,为受援人提供符合标准的法律服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采取积极措施推动法律援助工作,为法律援助提供财政支持,保障法律援助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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