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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社会保障体系)
来源:优易学  2010-1-20 18:25:05   【优易学:中国教育考试门户网】   资料下载   公考书店
1.社会保障体系是社会政策和社会立法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家和社会为补偿现代社会中被削弱了的家庭保障功能,运用社会化的保障手段,帮助社会全体成员对付现代社会中的社会经济风险,依法保障全体社会成员基本生活条件的各种经济福利制度的总称。
2.我国社会保障体系的内容包括:社会保险、社会救济、社会福利和社会优抚四个方面。
3.社会保险制度是根据国家立法,对于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以及暂时失去工作的劳动者,由国家(社会)给予物质帮助。它是社会保障体系的核心。
4.社会保险的特点:一是强制性。二是普遍性。三是互济性。四是公平性。
5.社会福利是指国家和社会为公民普遍提供的、旨在保证一定生活并尽可能提高生活质量和服务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社会福利属于较高层次的社会保障制度。
6.社会保障体系的基本功能是:保障社会生产的功能和保障社会生活的功能。其基本作用:调节社会贫富差距;调节社会经济运行;不断提高生活质量。
7.建立社会保障体系的必要性:是社会化大生产的客观要求;是市场经济顺利发展运行的内在要求;是社会主义市场体制的有机组成部分;是社会主义制度的本质要求。
8.我国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的方向和目标:到本世纪末,基本建立起符合我国国情和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需要的资金来源多渠道、保障方式多层次、权利和义务相对应、管理和服务社会化的社会保障体系。
9.我国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应遵循的原则:
(l)社会保障水平与我国社会生产力发展水平相适应;
(2)配套改革,适当超前;
(3)既要有利于生产,又要保障基本生活;
(4)权利与义务相统一,社会统筹基金与个人帐户相结合;
(5)社会互助与自我保障相结合,公平与效率相结合;
(6)政策统一;(7)政企分开;(8)服务社会化;
(9)城乡有别,区域有别;(10)统一规划,分类管理。

责任编辑:cyt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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