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9年注册会计师考试《税法》真题
来源:优易学  2011-10-28 18:37:38   【优易学:中国教育考试门户网】   资料下载   财会书店

17、×

18、○

19、×

20、○

四、计算题

1.答案:

(1)应纳增值税=8000/(1+17%)×17%-600=1162.39-600=562.39(万元)

(2)应纳消费税=8000/(1+17%)×8%=6837.61×8%=547.01(万元)

(3)汽车租赁业务应纳营业税=20×5%=l(万元)

(4)运输业务应纳营业税=50×3%=15(万元)

(5)应纳城市维护建设税=(562.39+547.01+1+1.5)×7%

=1111.9×7%=77.83(万元)

2.答案:

(l)计算应纳关税

关税完税价格=离岸价+软件费+卖方佣金-买方佣金+运保费

=1410+50+15-10+35=1500(万元)(l.5分)

关税=关税完税价格×关税税率=1500×20%=300(万元)

(2)计算应纳消费税

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1-消费税税率)

=(1500+300)/(1-10%)=2000(万元)

消费税=组成计税价格×税率=2000×10%=200(万元)

(3)计算应纳增值税

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消费税

=1500+300+200=2000(万元)

增值税=组成计税价格×税率

=2000×17%=340(万元)

3.答案:

(1)1992-1997年每年应纳的企业所得税:

①1992年亏损,不征企业所得税。

②1993年的盈利弥补亏损后仍有亏损,不征企业所得税。

③1994年为获利年度,开始享受“两免三减半”的税收优惠待遇,免征企业所得税。

④1995年仍免征企业所得税,亏损可下一年度弥补。

⑤1996年应纳企业所得税=(60-8)×30%/2=7.8(万元)

⑥1997年应纳企业所得税=50×30%/2=7.5(万元)

(2)外商投资者获得的再投资退税额;

①1994年为免税期,再投资不退税。

②1996年的再投资退税额=20/(1-30%/2)×30%/2×40%=1.41(万元)

4.答案;

(1)7月份工资应纳个人所得税=(980-800)×5%=9(元)

(2)7月份所获上半年奖金应纳个人所得税=3600×15%-125=415(元)

(3)律师费收入应纳个人所得税:

①未考虑捐赠因素时,应纳税所得额=80000×(1-20%)=64000(元)

②考虑捐赠因素时,应纳税所得额外负担=64000-64000×30%=44800(元)

③律师费收入应纳个人所得税=44800×30%-2000=11440(元)

(4)稿酬所得应纳个人所得税=(3800-800)×20%×(1-30%)=420(元)

(5)出售自有自用6年的家庭唯一住房取得的净收入,免征个人所得税。

五、综合题

1.答案:

(l)该企业计算的当月应纳增值税是不正确的。

①销售对时彩电50000台给予5%的销售折扣,不应减少销售额。

②采取直接收款方式销售货物,尽管货未发出,但应核算销售额,计算销项税额。

③运送彩电力混合销售行为,运费应该算销售额,计算销项税额,

④无偿提供招待所的21叶彩电100台,应视同销售货物行为,核算销售额,计算销项税额。

⑤采取以物易物方式向显像管厂提供的2000台彩电,应核算销售额,计算销项税额。

⑥运费扣除率不是10%,就是7%。

⑦外购电子元器件未到货,其进项税额不得抵扣。

⑧大型检测设备固定资产,其进项税不得抵扣。

⑨购进修理用配件1.5万元,未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存在抵扣问题。

⑩外购钢材用于在建工程,其进项税额不得抵扣

(2)计算该企业当月应纳增值税额

①销项税额=(50000×0.2)/(1+17%)×17%+(1000×0.2)/(1+17%)×17%

+(800×0.2+1)/(1+17%)×17%+100×0.2/(1+17%)×17%

+2000×0.2/(1+17%)×17%

=1452.99+29.06+23.39+2.91+58.12=1566.47(万元)

②进项税额=680+20×7%=681.4(万元)

③增值税额=销项税额-进项税额

=1566.47-681.4=885.07(万元)

2.答案:

(1)该公司计算缴纳的企业所得税税额不正确,其错误是:

①投资收益6万元中,购买国库券利息收入4万元可不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②赞助费用支出80万元不得从应纳税所得客中扣除。

③被处的罚款3万元有得从应纳税所得额外负担中扣除。

④新办独立核算的从事邮电通讯业的企业,第2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2)应纳企业所得税

①应纳税所得额=860-320-35+(6-4)+20-(85-80-3)-280-150=95(万元)

②应纳所得税=95×33%=15.68(万元)

(3)税务机关处罚不当.根据征管法有关规定,扣缴义务人不缴已扣税款,处不缴税款5倍以下的罚款.。

①应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20000×(1-20%)×20%=3200(元)

②最高罚款限额=3200×5=16000(元)

(4)公司可根据税务得政复议的有关规定,在知道得政处罚之日起15日内申请复议或者直接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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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小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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