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考答案:
(1)管理费用中:
交际应酬费限额=1500×0.5%+3500×0.3%+100×1%=19(万元)
新产品技术开发费用当年比上年实际增长率=(68-40)/40×100%=70%,超过10%,可以在按当年技术开发费实际发生额的50%加计扣除,所以允许税前扣除的技术开发费=68+34+102(万元)
所以,管理费用可以在税前扣除(500-60+19+34)=493万元
(2)财务费用中:
银行借款利息=22.5÷9×4=10万元(年利率6%)
其他企业借款利息=100×6%/12×7=3.5万元
其他财务费用=0.5万元
所以,合计税前扣除14万元
(3)营业外支出中=税收滞纳金和直接向其他企业捐赠不能税前扣除,向关联科研机构资助亦不能税前扣除,所以,税前允许扣除的营业外支出;80-10-3-1=66万元
(4)2005年本企业利润额=5100-3614-200-20-181-5-500-30-80-15-70=385万元
(5)2005年本企业应纳税所得额=5100-3614-200-20-181-5-(500-60+19+34)-14-66-15-70=422万元
(6)2005年出口比例>70%,所以适用税率10%。
(7)2005年本企业应纳税额=422×10%-80×40%=10.2万元
(8)外方再投资额=(385-10.2)×40%×30%=44.98万元
(9)再投资限额=(422-10.2)×40%>44.98,所以再投资额可以全部获得退税。
(10)2005年该企业实际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税率=10.2/422=2.42%
退税率100%,实际获得再投资退税额=44.98×2.42%/(1-2.42%)×100%=1.12万元
【例题8】某市国有轮胎厂2005年有关情况如下:
(1)全年产品销售收入5000万元,固定资产盘盈收入50万元,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收入20万元,本年度企业从境内A联营企业分网税后利润74万元,A联营企业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15%(根据当地优惠政策,实际上按7.5%缴纳),从境内。B联营企业分回税后利润33.5万元,B联营企业的食业所得税税率为33%:
(2)当年账簿反映的结转产品销售成本3000万元;
(3)当年已经按照税法规定缴纳增值税100,万元,消费税500万元,城市维护建设税42万元,教育费附加l8万元:
(4)当年发生期阃费用如下:销售赞甩250万元(其中广告费用150万元,业务宣传费40万元);发生财务费用98万元(其中因逾期归还银行贷款,支付银行罚息2万元):发生管理费用202万元(其中业务招待费50万元;新产品研究开发费用90万元,比上年增加了5万元:有上一年度应计未计的费用2万元);
(5)发生营业外支出100万元(其中含通过民政部为灾区捐赠60万元,因排污不当被环保部门罚款10万元);
(6)全年已计入各项成本、费用中的实发工资总额为210万元,并按实发工资总额和规定的比例提取了职工福利费、职工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当年该企业任职人员平均人数为200人,当地政府确定人均月计税资标准为800元,该企业不能提供工会组织专用拨缴款收据;
(7)2003年经税务机关审定的经营亏损400万元,2004年该企业的应纳税所得100万元;
(8)年底,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发现该企业2005年有以下项日未在账簿中反映:
①取得某企业捐赠的现金3万元,捐赠的原材料账面价值100万元(同时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税额17万元);
②转让10年前自建的厂房,当时支付地价款80万元,取得收入1200万元,该车间原值为1000万元,已提取折旧400万元。该车问经有权机构评估,成新度为30%,目前建造同样的生产车间需l婴1500万元:转让时发生其他相关费用20万元; (该项业务印花税已经缴纳并计入管理费用)
③将一批特错轮胎对外投资,成本300万元,无同类产品销售价格,成本利润率5%;
④2005年10月31日销售外购的商标权取得销售收入100万元。该商标权为2005年3月1日购进并投入有效使用,支付外购金额60万元,使用时按10年期限计算摊销。汽车轮腑盼消费税率l0%,假设该企业已经对检查出来的情况按照有关规定补缴税金。
要求:根据以上资料,按以下顺序回答问题:
(1)计算该企业转让厂房应教蚺构土地增值税l
(2)计算该企业2005年应缴纳的消费税、增值税、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
(3) 计算该企业2005年实现的应税收入总和;
(4) 计算该企业2005年可以在税前扣除的销售成本总和;
(5)计算该企业2005年可以在税前扣除的销售税金及附加;
(6)计算该企业2005年纳税申报表中的纳税调整前所得:
(7)计算在税前可以扣除的工资费用、职工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和职工福利费以及纳税调整额;
(8)计算管理费用、消售费用、财务费用和营业外支出的纳税调整额;
(9)计算该企业2005年实际应纳税所得额;
(10)计算该企业2005年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税额.
参考答案:
(1)2005年应缴纳的土地增值税;
=1200一[1500×30%+80+20+1200×5%×(1+7%+3%)+1200×0.05%』
=1200一[450+80+20+56+0.6]=1200—616.6=583.4万元
增值率=583.4÷616×100%=94.71%(适用税率40%)
应缴纳土地增值税=583.4×40%-616)×5%=233.6-30.8=202.56万元
(2)2005年应缴纳的增值税:100+300)<【1+5%】/(1-10%)×17%-17=142.5万元
2005年应缴纳的消费税:500+300)<(1+5%)/(1-10%)×10%=531.5万元
2005年应缴纳的营业税:1200×5%+100×5%=65万元
2005年应缴纳的城市维护建设税:(142.5+531.5+65)×7%=51.73万元
2005年应缴纳的教育费附加:(142.5+531.5+65)×3%=22.17万元
(3)该企业2005年实现的应税收入:5000+50+20+74+(1-7.5%)+33.5÷(1-33%)+120+1200+300
×(1+5%)/(1-10%)+100=6970万元
(4)该企业2005年可以在税前扣除的销售成本:
3000+(1000—400)+300+60-(60/10/12×8)=3956万元
(5)该企业2005年可以在税前扣除的销售税金及附加:
531.5+65+51.73+22.17+202.56=872.96万元
(6)该企业2005午纳税申报表巾的纳税调整前所得:
6970—3956—872.96—250—98—202-100=1491.04万元
(7)在税前可以扣除的工资费用、职工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和职工福利费:
应调增所得额=2l0×(1+14%+1.5%+2%)=221.76=24.99万元-
(8)管理费用中:
业务招待费用限额=[5000+1200+300×(1+5%)/(1-10%)]×0.3%+3=22.65万元,应调增所得额
=50-22.65=27.35,另外上一年应计未计费用不得在本年扣除,所以,管理费用合计调增29.35万元:
销售费用中:
广告费限额=[5000+1200+300×(1+5%)/(1-10%)×2%=131万元,应调增所得额:150—131=19
万元;
业务宣传费限额=[5000+1200+300×(1+5%)/(1-l0%)]×0.5%=32.75万元,应调增所得额
=40—32.75=7.25万元
所以,销售费用合计调增26.25万元
营业外支出中:
捐赠限额=1491.04×3%=44.73万元,应调增所得额=60-44.73=15.27万元,-另外环保部门罚款10
万元不得扣除,所以,合计调增25.27万元。
合计调增:29.35+26.25+25.27=80.87万元
(9)该企业2005年实际应纳税所得额
1491.04+24.99+80.87-300-50=1246.9万元
(10)该企业2005年实际应纳税额=1246.9×33%一74+(1-7.5%)×15%=399.48万元
【例题9】位于经济特区某中外合资生产企业成立于2000年4月,中外双方股权比为6:4,经营期15年,当年获利。自2002年以来一直被评为先进技术企业。2003年亏损40万元,2004年获利150万元,当年又从境外一分支机构分回税后利润42万元。已知在境外缴纳企业所得税18万元。2004年企业自行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为:(150—40+42)×15%÷2一18=一6.6(万元),故当年不纳税。(地方所得税不考虑)2005年企业自行计算的应纳税所得额为80万元,自行中报缴纳企业所得税为:80×15%÷2=6(万元)
会计师事务所对其2005年所得税进行年审时,发现以下事项:
(1)接受捐赠款项10万元,全部计入资本公积;
(2)应付账款明细账上有15万元未付款项已逾期两年半,与对方一直朱发生联系:
(3)借入资金刚于生产活动,支付利息50万元(其利率是银行利率2倍),全部在财务费用中列支;
(4)出口退回的增值税2万元,并入了利润总额;
(5)向某商场店庆直接赞助6.6万元,已在营业外支出列支;
(6)10月份购入国产设备进行技术改造,发票注明的含税价格9万元,并发,主运输赞0.8万元,安装费0.2万元,当月投入使用,该企业将其作为管理费用全额进行了扣除,使用期限是10年。
(7)年底,将成木为4500元的产品作为小礼物进行职工奖励,市场价格l万元,使用期限是10年。
(8)2006年2月,经公司董事会讨论,决定以2004年计提的30万公积金转增资本,外国投资者也拿出2005年所分得的5万元利润转增资本,本方案于4月份实施实施。
要求:
(1)计算企业2004年的应纳税额.
(2)计算2005年的应纳税所得额
(3)计算2005年应纳税额
(4)计算可以获得的再投资退税额
参考答案:
(1)2004年为“两免三减半”优惠的最后一年,弥补2003年亏损后,境内所得应纳税额为:(150-40)
×15%÷2=8.25(万元)
境外应补税额=60×33%-18=1.8(万元)
2004年应纳税额;8.25+1.8=10.05(万元)
(2)2005年应纳税所得额
①接受货币捐赠10万元应一次计入企业当年收益。
②应付未付款15万元,债权人逾期二年未要求偿还的,应计入当年收益。
③资本的利息25万元,不得税前扣除。
④出口退回的增值税2万元不需缴纳企业所得税。
⑤向某商场店庆赞助6.6万元,不得在所得税前扣除
⑥购入国产设备应调增:10-10×(1-10%)+10×2/12=9.85万元
⑦将产品进行奖励不属于内部处置资产,应视同销售。调增所得额0.55万元
调整后的应纳税所得额为:
(80+10+15+25+9.85+6.6+0.55)-2=148(万元)
(3)2005年应纳税额=14.5×10%=14.5,比去年新增4.45,
实际应纳税额=14.5-9×40%=10.9万元(实际税率7.5%)
(4)计算再投资退税额:
30×40%÷(1—7.5%)×7.5%×40%+5+(1-7.5%)×7.5%×40%=0.55万元
【例题10】某汽车制造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生产的小汽车达到欧洲三号排放标准,小汽车出厂价格每辆100000元(不含增值税),2005年12月该厂购销情况如下:
(1)销售给特约经销商A小汽车50辆,并以银钱收据收取提货手续费10000元;经销商已提取40辆小汽车,其余10辆尚未提货;该厂已经开具了50辆小汽车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抵债给某供货商小汽车8辆,并开具了增值税专用发票;为该业务支付运费12000元,运输单位发票台头为供货商,发票已由该厂转给供货商;
(3)与特约经销商B签定了60辆小汽车的代销协议,代销手续费5%,该厂当即开具了60辆小汽车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当月收到经销商返还的30辆小汽车的代销清单及销货款;7月初,与该经销商签订的20辆小汽车的代销协议至今未收到代销清单;
(4)以本厂生产的10辆小汽车,向一汽车配件厂换取600000元的专用配件,双方均已收到货物,并且未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该厂同型号小汽车每辆销售价格为120000元、100000元和80000元(不含增值税);
(5)销售一台不需用的旧机床,帐面原价400000元,已提取折旧100000元,销售价格410000元;
(6)国内购进小汽车零配件一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销售金额4000000元,货已入库;另支付运费金额30000元,取得运输单位开具的运输货票上注明运费金20000元,建设基金5000元,装卸费2000元,保险费3000元,本月未报送《增值税运输发票抵扣清单》及电子信息;
(7)从国内小规模纳税人处购进小汽车零配件一批,并取得当地税务机关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60000元,货已验收入库;
(8)从国外进口原材料一批,支付买价400000元、相关费用30000元,支付到达我国海关前的运输费用40000元、保险费用20000元;
(9)经主管税务机关核准购进税控收款机,一台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支付金额5850元;
(8)本厂基本建设工程领取上月购进的生产用钢材价值100000元;并将领用的钢材委托外加工,收回后用于工程项目,为此支付加工费10000元(不含增值税),已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
(9)购进办公用品一批,未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20000元;购置复印机一台,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50000元,为职工食堂购置用具一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10000元。
计算该厂12月份:
1、 当月进项税额
2、当月销项税额
3、当月应纳的增值税额
4、当月应纳的消费税(小汽车适用税率5%)
5、当月应纳的关税
参考答案:
【答案】
(1)该厂已经开具了50辆小汽车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应按50辆小汽车销售金额计算应纳增值税;以银钱收据收取的提货手续费亦应并入销售金额计算应纳增值税。
(2)抵偿债务给供货单位的8辆小汽车,应做视同销售处理。
(3)应按60辆小汽车销售金额计算应纳增值税;7月初,与该经销商签订的20辆小汽车的代销协议超过180未收到代销清单,应当视同销售计缴增值税。
(4)用小汽车换取专用配件,应做销售处理,消费税按最高价格计算。
(5)销售一台不需用的旧机床,因销售价格超过账面原价,应按4%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后减半征收。
(6)准予计算进项税额抵扣的货物运费金额是指运输单位开具的货票上注明的运费和建设基金,不包括保险费、装卸费。但该企业未报送《增值税运输发票抵扣清单》及电子信息,即便按上述规定正确计算方法了运费的进项税额也不能抵扣。
(7)从小规模纳税人处购进小汽车零配件,并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应按6%抵扣进项税额。
(8) 进口原材料由海关征收关税和代征进口环节增值税。
(9)一般纳税人购进税控机需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方可抵扣进项税额,税控机的进项税额=5850/(1+17%)×17%=850(元)
(10)基本建设工程领取上月购进的生产用钢材,应做进项税额转出处理;支付加工费的增值税不得抵扣。
(11)购置办公用品,复印机及职工食堂购置用具,不准予抵扣进项税额。
计算企业当月应纳增值税额:
1、当月进项税额=4000000×17%+60000×6%-100000×17%
=680000+3600+99960+850-17000
=767410(元)
2、当月销项税额=(50+8+60+10+20)×100000×17%+10000÷(1+17%)×17%
=2516000+1452.99
=2517452.99(元)
3、 当月应纳增值税额=2517452.99-767410+410000÷(1+4%)×4%×50%
=2517452.99-767410+7884.62
=1757927.61(元)
4、当月应纳消费税=[(50+60+20)×100000+(10+8)×120000+10000÷(1+17%)]×5%
=[13000000+2160000+8547] ×5%
=758427.35(元)
应征消费税额=758427.35×(1-30%)=530899.15(元)
5、进口原材料关税完税价格=400000+30000+40000+20000=490000(元)
进口原材料应缴纳的关税=490000×20%=98000(元)
原材料进口环节应缴纳的增值税=(490000+98000)×17%=99960(元)
责任编辑:虫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