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PA专家支招:教你学增、消、营三大流转税
来源:优易学  2011-7-2 15:22:02   【优易学:中国教育考试门户网】   资料下载   财会书店

四、特殊业务

  (一)酒类包装物押金增值税和消费税的税务处理对纳税人销售啤酒、黄酒而收取的包装物押金,单独记账核算的,不并入销售额计税,增值税和消费税均不用缴纳。但当其逾期未收回并不再退还的押金,应换算为不含税的价格计算增值税,但不用缴纳消费税,因为啤酒、黄酒的消费税从量计征,与价格无关。

  对纳税人销售啤酒、黄酒以外的其他酒类产品而收取的包装物押金,无论是否逾期以及会计上如何核算,均应换算为不含税价格并入销售额,计算增值税和消费税。

  (二)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涉及增值税和消费税的税务处理

  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是指委托方提供原料和主要材料,受托方只收取加工费和代垫部分辅助材料加工的应税消费品。在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业务中,受托方(个体经营者除外)要代收代缴消费税,并对收取的加工费缴纳销项税;而委托方对支付的加工费如果取得专用发票,是可以抵扣进项税额的。受托方代收代缴消费税时,应按受托方同类应税消费品的售价计算纳税;没有同类价格的,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其组价公式为:

  组成计税价格=( 材料成本 + 加工费 ) ÷ ( 1 - 消费税税率)

  「例题」甲酒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07年7月发生以下业务:

  (1)从农业生产者手中收购粮食30吨,每吨收购价2000元,共计支付收购价款60000元。

  (2)甲酒厂将收购的粮食从收购地直接运往异地的乙酒厂生产加工白酒,白酒加工完毕,企业收回白酒8吨,取得乙酒厂开具防伪税控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加工费25000元,代垫辅料价值15000元,加工的白酒当地无同类产品市场价格。

  (3)本月内甲酒厂将收回的白酒批发售出7吨,每吨不含税销售额16000元。

  (4)另外支付给运输单位的销货运输费用12000元,取得普通发票。

  (白酒的消费税固定税额为每斤0.5元,比例税率为20%)。

  要求:

  (1)计算乙酒厂应代收代缴的消费税和应纳增值税。

  (2)计算甲酒厂应纳消费税和增值税

  「答案」

  (1)乙酒厂:

  委托方提供的原材料成本为不含增值税的价格

  ①代收代缴的消费税的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1-消费税税率)

  =[30×2000×(1-l3%)+(25000+15000)]÷(1-20%)=115250(元)

  应代收代缴的消费税=115250×20%+8×2000×0.5=31050(元)

  ②应纳增值税=(25000+15000)×17%=6800(元)

  (2)甲酒厂:

  ①销售委托加工收回的白酒不交消费税。

  ②应纳增值税:

  销项税额=7×16000×17%=19040(元)

  进项税额=30×2000×13%+6800+12000×7%=15440(元)

  应纳增值税=19040-15440=36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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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虫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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