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原制度下注册会计师考试《审计》考点复习笔记第四章
来源:优易学  2011-6-2 16:19:21   【优易学:中国教育考试门户网】   资料下载   财会书店

考点解析

  [业务承接]

  1.注册会计师和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在初步了解业务环境后,只有认为符合独立性和专业胜任能力等相关职业道德规范的要求,并且拟承接的业务具备鉴证业务所有特征时,注册会计师才能将其作为鉴证业务予以承接:

  (1)鉴证对象是适当的。(见教材57页(三)适当的鉴证对象应具备的条件)

  (2)使用的标准适当且预期使用者能够获取该标准。

  (3)注册会计师能够获取充分、适当的证据以支持其结论。

  (4)会计师的结论以书面报告形式表述,且表述形式与所提供的保证程度相适应。

  (5)该业务具有合理的目的。

  (一)业务承接的条件

  第一,获取管理层诚信。

  第二,符合独立性和专业胜任能力等相关职业道德规范的要求。

  注意:与质量控制准则相关内容的联系。

  第三,具备鉴证业务所有特征。

  注意:当拟承接的业务不具备上述鉴证业务的所有特征,不能将其作为鉴证业务予以承接时,注册会计师可以提请委托人将其作为非鉴证业务。

  2. 已承接鉴证业务的变更

  对已承接的鉴证业务,如果没有合理理由,注册会计师不应将该项业务变更为非鉴证业务,或将合理保证的鉴证业务变更为有限保证的鉴证业务。

  注意:如果注册会计师不同意变更业务,委托人又不同意继续执行原鉴证业务,注册会计师应当考虑解除业务约定。

  如果发生变更,注册会计师不应忽视变更前获取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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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虫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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