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点:无效民事行为
无效民事行为从行为开始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其在法律上产生以下法律后果:恢复原状、赔偿损失、收归国家或集体所有或返还第三人、其他制裁,即如果行为人因实施无效民事行为而损害国家利益或社会利益的,还可以给予行政处分、罚款,构成犯罪的,还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法条解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五十八条对无效民事行为做出了如下规定。
第五十八条 下列民事行为无效:
(一)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
(二)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依法不能独立实施的;
(三) 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所为的;
(四) 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
(五) 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
(六) 经济合同违反国家指令性计划的;
(七) 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
无效的民事行为,从行为开始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
通过以上规定我们不难看出在《民法通则》中对无效的民事行为做出了列举性的规定,也就是说对于无效的民事行为在民法中规定的相当明确,在考试中出客观题的可能性极大,这个考题的考点在于熟记法条再加以灵活运用。
【真题】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下列选项中,属于无效民事行为的是(
【答案】B;
【解析】选项A,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依法不能独立实施”的民事行为,才属于无效民事行为;选项C,所附条件尚未成就,民事行为暂时不生效,也就谈不上无效;选项D,属于可撤销的民事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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